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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人界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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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7-3 04:23 AM |顯示全部帖子
「同人」是什麼?

  暑假,一般是台港兩地動漫愛好者的黃金日子。除了動漫商鋪的人流外,與動漫畫有直接關係的「同人界」事物,也常常在暑假裡傾巢而出。這期的《動漫線》,我們將以「同人文化」作為封面主題,細說箇中乾坤。那麼,什麼是「同人文化」、「同人界」、「同人」?

  「同人」(doujin)一詞,是日文引入的。翻查日語字典,有兩個解釋,一是「同一個人、該人」,二是「志同道合的人、同好」。這裡是解作後者,然而,在一般使用時,「同人」所指的不一定是指「同好」,也可以指「自創、不受商業影響的自我創作」。即是一個「自主」的情況、一種「自主文化」。至於有說「同人」一詞為孫中山先生所創用的,我們對此說無法證實,但是大概也得有日本的使用,「同人」一詞才會流傳到本地,作如此的解釋和用法。

  至於「同人界」或「同人圈」,就是同人這個界別。而「同人誌」(doujinshi、fanzine)就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走在一起,所出版的書籍、刊物,但當中以漫畫或漫畫文化有關的為主,而且絕大部分都是自資的,有別於商業漫畫,有較大的創作自由度和「想畫什麼便畫什麼」的味道。另外,有小部分人會把「同人誌」寫作「同人志」,但這個寫法一來易於跟其他名詞混淆;二來「誌」和「志」一早就有了明確的分工,胡亂相混只會令人誤會和導致文字混亂;三來除了受漢字簡化影響的大陸簡體字地區外,其他地區(如台灣、日本等)均寫作「同人誌」。因此,我們不認同這種寫法。

  我們將探討的,也是這種漫畫同人文化。雖然說,依據上述的「同人」定義,也包括了自主性質的小說、詩詞等創作刊物。然而,在這些自主文學場域中,很少會使用「同人」一詞。這就是「同人」一詞除基本定義外,還有所使用的場域之分別。此文中的「同人」,都是指漫畫文化的同人。

不同種類的「同人誌」

  在同人誌中,也有各式各樣的分類。首先要說的,是「原創」和「改編」之分。「原創同人誌」(original doujinshi)是指故事人物、內容、情節等,均是自己創出來的。理論上,它們的自創成分是比較高的。至於「改編同人誌」,也有人稱為「演繹同人誌」,就是拿已有的其他故事,進行改編,包括改變故事情節、改換部分人物,以至合併數個故事等。雖然題材是取於現成的故事,但也有作者的創作。在藝術上,re-create也是一種創作。加上就算「原創同人誌」,也不表示真的沒有其他人的元素。有時也會有別人的漫畫人物出現。甚至有部分「原創」是打別人故事的骨幹,卻披上自己創的角色、改變時間和地點等構成的。這樣掛羊頭賣狗肉,比擺明是改編的作品,更不原創。這些情況並不多,可是也足證明,有時「原創」和「改編」,並不是有楚河漢界,要兩軍對壘似的。我們也不應對某一方心存歧見,因為大家不是都在畫想畫的東西、表達自己的想法、進行自己的創作嗎?

  有人把改編的同人誌,再細分作「動漫改編同人誌」及「遊戲改編同人誌」。這個分類,讀者都可以察名識義,不必由筆者再解釋了。奇怪的是,前者的英文通常叫作「aniparo」,後者則為「gameparo」,當中的「paro」是「parody」的簡寫。而「改編同人誌」也被稱為「parody」。然而,「parody」一詞在字典裡的解釋,通常是帶有貶義的,要麼就指拙劣的模仿,要麼就指模仿他人文體的滑稽詩文。即使你要把這詞改為中性,但「模仿」與「改編」始終是有分別的。但既然已用開了,筆者也無能力勒回馬韁。

  另外,坊間亦有所謂「個人誌」、「雙人誌」的東西。其實一般同人誌,多數集合了四、五人或以上的作品,但這些稱作「個人誌」、「雙人誌」的,整本都是只得一個或兩個人的作品。然而,我們並不同意從「同人誌」中分化出「個人誌」、「雙人誌」的名稱,這樣彷彿把自己從「同人」中抽離。「同人」所指的,實際上是這種自創的同人文化,因此即使得一個人,沒有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的「一群」,也不應抽離自己。我們覺得,稱作完全由誰繪畫的同人誌會比較恰當。同人界中亦有人把「改編同人誌」簡稱作「改編誌」台「演繹誌」,我們也不認同這種稱呼方法。

世界同人現況

  創作是人類重要的財產。然而,要從事商業出版,不單有很多商業上麻煩的事情,更可能會因商業考慮而要放棄一些自己想創作的東西。然而,同人誌在創作方面,都自由很多,因此較多數的參與者,都是較喜歡表現的青少年。

  在中國內地、台、港、澳地區、韓國、美國、澳歐等地,都有同人誌的活動。但當中以發原地日本最為活躍。日本的同人誌展銷會有很大的地方,還會分為多個不同的部門,也有很多的參展組織。在日本,畫同人誌並不是什麼不務正業的東西,它是進身職業漫畫家的一個大門徑。他們也有不同的「原創同人誌」和「改編同人誌」,也有很多不同的風格,畫筆、用網、線條等,都比較認真。在毗鄰日本的韓國地區,同人風也不弱。

台、港同人發展

  至於台、港兩地,相比起來,台灣社會對同人誌的隔膜,似乎比香港少。畫得好的畫家,也不是沒有可能投身作職業行列。台灣的展銷會場地、參展組織、入場人數,跟日本相比,自然小巫見大巫,但已比香港好。香港的同人誌,則不太受社會注視。不少人連「同人誌」是什麼也不知道,或者誤解為別的東西。當然,不論台灣或香港,這種誤解在社會裡也是頗常見的、頗普遍的。

  至於香港同人誌的展銷會規模、參展組織和人流,都不算得很多。要讓社會認識同人,似乎還有漫漫長路要走。然而,近年的情況,在一眾同好的努力下,也似乎漸漸見到改善。

  香港的同人參與者,大多數都是青年人。當中有年資較長的一批,也有不少新血。同人界中主要的活動,都是以每季一次的同人誌展銷會為主。而展銷會以外的同人誌交流卻不多見,反而Cosplayer(詳見後文)的活動較多。

  至於同人誌的風格,以日本少女漫畫風格較為多一點。這和日本、台灣情況不一樣,日本、台灣的同人誌畫風(特別是前者),通常有着當地主流商業漫畫的一些特點。但是香港的大部分同人誌,都不依從本港主流商業漫畫的「肌肉武打」風格。當然,細看不同的同人作品,還是有不同的風格的。而原創同人誌和改編同人誌均有支持者,主要的還是看作畫、製作的認真度。當然,改編同人誌有一些現有的風潮,在推銷時可能會佔一點優勢。

還有Cosplay啊

  在同人文化中,除了出版書籍的「同人誌」外,還有其他內容。Cosplay便是同人文化中的另一大環節。Cosplay,也寫作Cos-play,是Costume Play的縮寫,中文稱作角色扮演,不過同人界內,一般都會叫作Cosplay,而不叫角色扮演。

  Cosplay的來源,相信始自日本一些同人參展組織的成員,作動漫角色或自己同人誌人物的打扮,來吸引參觀者到他們的攤位。這種Cosplayer(角色扮演者)也被稱作「看板娘」。從字面看,初時這些Cosplayer,大概都是女的為主。發展下去,Cosplay已不簡是招徠參觀者的手段,而成人同人文化裡的一大內容,所扮演的除了動漫人物外,也有歌手或樂隊成員、某些知名人物,甚至是自己設計出來的新角色。也有單為Cosplay的同人組織組成。值得留心的是,在同人活動「Comic World」及「城大夏祭」的場刊都把「看板娘」誤寫成「看版娘」。雖然兩字古時相通,但現在分工已久,不便再相混吧。

  Cosplay所講究的,不只是外表、服飾上的打扮,也要做到所扮演的角色的神態。要演繹一個本是虛擬世界的人物,在金錢、時間等各方面成本上都要犧牲不少。現在的Cosplay,比起只是看板娘、看板郎的時代,來得更認真和更花成本。

  而Cosplayer的活動,除了在同人誌展銷會外,也有在專為Cosplayer而設的活動,和部分容許Cosplay的商業漫畫銷售活動中。一些遊戲公司的Game Show也會聘請一些Cosplayer扮演遊戲內的角色。在香港來說,Cosplay的活動比同人誌的展銷會多,不但有專為Cosplay而設的活動,一些Cosplayer也會自組「私影會」。

  曾經,同人誌和Cosplay,都好像只有在Comic World這同人活動內,才有機會蠢蠢作動。現在,兩者不一定要同時在一起,可以有沒有同人誌的Cosplay活動,其實理論上也可以有一些沒有Cosplay的同人誌活動。但一般搞同人誌展銷會或即賣會的,都會一併舉行Cosplay活動。大抵來說,「同人誌」與「Cosplay」兩者現時的關係,整體上來說仍是密切的。

(後按:數年前寫的舊文。希望有助各位認識同人誌、同人文化^^。要轉載的話請注明原作者和出處。)
我是小狼,請多多指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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