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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秋祭負責人Simon欺詐事件 [打印本頁]

作者: Syaoran    時間: 2008-10-5 12:57 AM     標題: 秋祭負責人Simon欺詐事件

 由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屬會「動漫畫同人誌」主辦的秋祭,是本港一個著名的同人活動。本年度,我和一些朋友都有報名,申請檔攤。與此同時,我也認識一些朋友,向秋祭申請舞台。為確保申請無誤,亦不會麻煩到大會,我和眾朋友都依足大會所公佈的規則,並在大會舉行的簡介會中,向大會發言會人問清楚詳細規則、條件等,大會並作出了相關的回應及承諾。

 豈知,我們的檔攤及舞台之申請,都有意料之外的落空。之所以說「意料之外」,並不是說我們在規則上、邀交程序上有問題,也不是我們在時間上落後於人等等──若是如此,我們自然不會意料之外,對結果絕不置疑。當中的原因,是大會的處理,有違自己公佈的條文,或/及在簡介會上大會發言人所作出的回答與承諾。(全個簡介會的發言、問答,可以到以下網址聆聽:http://www.megaupload.com/cn/?d=P14ZIA6O

 就此,我們致電向本屆秋祭的PIC(Person In Charge,負責人)──「動漫畫同人誌」的宣傳秘書Simon詢問,卻不料他的態度極為惡劣。例如在其中一次的電話回應中,Simon於整整50多分鐘內,不斷以數段一模一樣的迴避式說話對我們遊花園,同時,他還以極為歪離常理的說話,來企圖把大會違反自己的條文、回答與承諾的地方合理化,包括:「規則沒有寫過,我們從來沒說過,不代表沒有」,「(大會對規則或承諾)可以有修改,修改後亦沒有責任去公佈和通知人們」,「對錯誤的更正,他們是不會公開的」,「(簡介會)當日回答你們問題的人,並不是負責人。其發言不可作準」等等,多得不勝枚舉。(整段50多分鐘的電話錄音,可以到以下網址聆聽:http://www.megaupload.com/?d=T1168H82

 「沒說過不代表沒有」,其荒謬程度有若董建華的「八萬五」言論;「中途有修改不用公佈」,這些修改根本無人知道。「簡介會發言人」之說更是荒謬,在大會官方場合上,竟派出一個不代表大會的發言人,以負責人之身份向公眾發言?!如此種種,已有大會自己不遵守自己的規則、承諾,事後說謊話來敷衍塞責之嫌。

 而更萬料不及的事卻接踵而來。在秋祭舉行首天的早上,有工作人員前來進行「蓋手印」的程序。我們認得那人正是簡介會上的發言人──即是被Simon在電話中指稱「不是負責人、發言不可信」的那人。我們欲向他追問事情原由,於是先打招呼,詢問他名字,這是才發現原來這個人,正正就是Simon本人!!

 作為秋祭負責人的「動漫畫同人誌」宣傳秘書Simon,一邊在簡介會上,代表着該學會應屆內閣,公佈規則、許下承諾;一邊在電話中對公眾聲稱『那個人』不是負責人。這不是存心欺詐,還會是什麼?!


 得知這極度震驚的事情真相後,我立即提出質問:「為什麼你自己不是你自己?為什麼活動負責人自己,能聲稱自己不是活動負責人?!」Simon回答不到,更立即呼召保安員,誣衊我故意滋擾大會、擾亂秩序,令保安員驅逐我離場。幸而保安員理性處理,在聽畢我解釋事情始末後,並沒驅逐我,只呼籲我不要即場着急追問,而採用其他投訴方法。

 城大秋祭已有多年歷史,一直都是同人文化(一種非商業、自資的自主創作)裏,其中一個難得的活動和交流空間。當年「動漫畫同人誌」的莊員創辦此活動,目的是為着保存和發揚這種創作文化。因此,同人中人莫不對此活動相當珍惜。可憾如今,本屆「動漫畫同人誌」宣傳秘書Simon對各參與者的存心欺詐,實在猶如一窩粥裏的一粒老鼠屎,破壞了我們今後對整個「動漫畫同人誌」、對城大學生的誠信和操守。有關方面若不作合理的處理,這影響相信不會一朝一夕就消失。

 任何事件,總有一個源頭。要處理好一件事件,當由源頭處着手。若抽離當事人之身份,去思考對於秋祭PIC欺詐各參加者之事,大致能合理猜想到數種可能:

 1.Simon個人的一時口誤──這是最樂觀的情況,因為只要他個人公開應承是自己個人失誤,跟「動漫畫同人誌」無關,自己會承擔責任,例如自行引咎辭職並放棄其宿分,或他個人向一眾受影響參與者作出補償,這就可解決事件。

 2.Simon作為「動漫畫同人誌」於本活動的負責人,存心欺騙公眾,而其他莊員事前不知情──這情況下,「動漫畫同人誌」內閣的其他莊員,以及城大學生會,均被無辜「拖落水」。這樣的話,「動漫畫同人誌」或/及學生會應對Simon作出懲處,表明Simon對公眾的欺騙,並非該屬會所允許,以及就內閣對Simon之監管不力,受影響的參與者道歉。這樣方能保住「動漫畫同人誌」的聲譽,讓大家對秋祭、對該屬會、對城大學生會回復信心。

 3.「動漫畫同人誌」內閣存心欺騙公眾,由Simon負責執行這欺騙的工作──這樣的話,則更是令公眾對城大學生產生信心危機,令我們相信集體欺詐公眾就是城大學生的特點、是城大的校風。學生會和校方,相信應當出手,挽救這事所引致的雪崩式影響。當然,我們極度不希望事情是這樣的,因為這情況是很難妥善處理。

 對於我們這群希望秋祭健康發展的參與者,其實壓根底兒就不想作出投訴,不想有這種事情發生。但現在既然已發生了,我們為免問題禍延下去,使這難能可貴的活動,變成一年一度城大學生對人們的集體欺詐事件,亦避於無奈地忍痛作出投訴。我們只希望,事情向着樂觀的方向走,讓今後大家都可以享受持平、公正的秋祭活動,體驗城大學生對創作、對文化所作出的一種貢獻。因此,我們極度希望事情可獲有效查處、完滿解決,不要令這所優秀學府的良好校譽蒙污。
作者: kevinchl    時間: 2008-10-6 12:08 AM

你是否那個要連 7 個檔的人呢

[ 本帖最後由 kevinchl 於 2008-10-7 02:36 PM 編輯 ]
作者: 牧童男爵    時間: 2008-10-6 09:57 AM

看了樓主的內容
很想知道樓主是如何「意料之外」地落空呢??
樓主沒寫重點啊!!!

既然這件事是關乎到城大學生的誠信這麼嚴重的話
樓主應該把這件事的前因後果詳詳細細說個清楚吧?

就這樣沒提出理據下便不斷中傷人
跟潑婦罵街沒分別啊??

我不是城大的人,也不是針對樓主
只是不想自己心愛的"李小狼"(櫻入面那個)變成三姑六婆罷了
作者: kumusta    時間: 2008-10-6 04:42 PM

喔喔
看了樓主的內容
一頭慕水的說....都沒詳細交待始沒
就去看了秋祭官網

你是那冒充學生用民主牆的人?
那個…不是說有不滿不可以說
可是盜用身份也太那個了吧

有投訴的話依正規投訴途徑比較好呢="=
我也不是城大的人喔><別罵我
作者: bobby_color    時間: 2008-10-6 09:15 PM

你們不覺得申請7 個檔有點過份嗎?cw,rg又不你們申請7個檔?
秋祭沒有舞台表演,你們想申請來唱你們那些沒有歌曲版權的同人曲?

其實如果你們那麼不滿的話,希望你們不要再參加秋祭....
不過我不是城大的人,我只希望你們不要每次活動完了後,
就出來投訢......另外你們不要在活動中大叫粗俗說話....

秋祭己完滿結束了,如果你們覺得城大真的那麼惡劣的話,
你們可以不入讀城大或參加秋祭.....
作者: SUKI_KAKA0126    時間: 2008-10-6 11:34 PM     標題: 回復 5# 的帖子

雖然我不知道那是發生了什麼事,不過大概就是連檔和舞台的問題。

可是你的說法未免武斷了一點XD
他們不過是申請七個連檔,難道說,有六個友好組織想一起出席秋祭,也不行嗎?

還有,同人曲沒版權的話,那就應該一視同仁,同人誌也是沒版權的刊物~
同人曲引用了原動畫的歌曲,可是,同人誌也不是引用了原漫畫的人物嗎@@a
為什麼偏偏只有同人曲受到評擊? 那麼同人誌...哼哼~

(呵呵 火藥味很重呢XDDDD 希望不要燒到我的身上~)
作者: kevinchl    時間: 2008-10-6 11:57 PM

原帖由 SUKI_KAKA0126 於 2008-10-6 11:34 PM 發表
雖然我不知道那是發生了什麼事,不過大概就是連檔和舞台的問題。

可是你的說法未免武斷了一點XD
他們不過是申請七個連檔,難道說,有六個友好組織想一起出席秋祭,也不行嗎?

還有,同人曲沒版權的話,那就應該一視同仁,同人誌也是沒版權的刊物~
同人曲引用了原動畫的歌曲,可是,同人誌也不是引用了原漫畫的人物嗎@@a
為什麼偏偏只有同人曲受到評擊? 那麼同人誌...哼哼~


原創同人誌應該是有版權的吧?? XD 對嗎? ( 雖然支持原創的人不多.. )
我想沒有人會抨擊同人曲的.....  只要不是騷擾到其他組織, 問題根本不大。

申請七個連檔, 感覺上覺得很過份... 試想像會場的一邊全都給了他們... 那時又會有人說不公平吧!?
我想問... Day1 在會場中大叫的是他們嗎?? 藍藍路? ..

[ 本帖最後由 kevinchl 於 2008-10-7 02:36 PM 編輯 ]
作者: SUKI_KAKA0126    時間: 2008-10-7 12:06 AM     標題: 回復 7# 的帖子

對對對~現在原創的人已經少得可憐T^T
不過我看到樓上的朋友好像很不滿同人曲啦~所以拿出來說說~

唔...不過如果其實連檔以及不連檔分別也不大,不過連檔比較方便,萬一要上廁所或是什麼也可以有個照應~
不過反正不連檔大會也是抽籤決定位置,倒不如找幾檔相熟的在旁邊XD
(我是這樣想啦~)

我也不知道^^"~ 因為我是DAY2才去的XD
作者: kevinchl    時間: 2008-10-7 12:11 AM

個人認為連檔可以放多d 精品, 同人誌出來, 豐富一點~ 感覺上開心D...

[ 本帖最後由 kevinchl 於 2008-10-7 02:36 PM 編輯 ]
作者: SUKI_KAKA0126    時間: 2008-10-7 12:21 AM

不過不知道是因為我見識少還是什麼..
我總是分不清那些組織是連檔還是沒有連檔(汗")
作者: kevinchl    時間: 2008-10-7 12:30 AM

我都唔多分到 XD
通常都用枱布區分的啦~~~~
( 已經唔再講欺騙事件了 XD, 欺詐有呃錢的感覺..所以用"欺騙"~  )

File Close ~~~~~~~~~~~~~~

[ 本帖最後由 kevinchl 於 2008-10-7 02:36 PM 編輯 ]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7 01:21 AM

我係7人幫既其中一個組織......話就話組織,不過都係只有我一個人,
老實講我地7個組織唔係個個都好熟,只係有緣來連下檔~
我唔明7個組織要連檔有幾過份? 唔通我地分散哂,各自去租檔就冇問題?
pass左個場都係會有7個組織係度a, 分別在於分散哂同堆埋一齊姐~
有幾過份呢?
作者: anny_cheng    時間: 2008-10-7 04:52 AM

  首先感謝大家關注相關事件。其實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我們本來已在秋祭大會的討論區中公開表達過,並儘量列出我們有的證據。遺憾的是有關版面都已被秋祭大會移除,令大家無法看到我們一直以來的詢問和交涉。故現在只能把事件中的要點,略述如下:
事緣:
  我們七個組織,於秋祭申請攤位當日(即6月28日)上午向秋祭大會遞交申請表的E-MAIL,內含七個組織共五個攤位的連檔申請表。我們七個組織皆是已存在的組織,並非同一組織,而且一切均依照秋祭有關的條文去作申請。
  但在七月底公佈申請時方發現只有其中兩個組織的申請成功,而其他組織皆未能成功申請。照常理來說,如果大會收不到我們的電郵,或我們申請的時間太遲,應該七個組織的申請全部不獲批准,而不會出現七個組織只批兩個的情況。
  故此,我們以多種方式,包括電話、電郵及大會討論區(網址:
http://forum.cityucomics.org/viewforum.php?f=5,版面已被秋祭大會移除)向大會查詢原因。但在經多番交涉,及等候近兩個月的情況下,大會對此事仍未有合理的回應。
  在別無他法下,我們只能以大字報方式說明事件,轉載如下:
=========================================================
  我們乃是一批熱愛創作的同人組織成員,而城大所舉辦之秋祭同人誌即賣會,讓我們這群業餘創作人能得到一個展示作品及交流的機會,因此我們極為重視此活動。
  正因我們如此重視這一項活動,故每年定必參與此同人盛會。豈料竟為此帶來一連串的失望和煩惱。尤其對今年主辦活動的香港城市大學學生會第十四屆動漫畫同人誌幹事會各幹事們的處事手法極為不滿,甚至對其品格誠信感到懷疑。
  首先,活動的申請攤位報名時限甚為短暫倉卒,由主辦單位於網上公佈至接受報名,不足一星期,並且是採取先到先得方式,指定時間接受申請表,致令許多後來才得到消息的組織錯失機會。
  更令人費解的是,即使準時報名,也未必能得到攤位,而我們正是這一群受害者。主辦單位要求需要申請相連攤位的組織必須在同一封電郵一拼遞參加交表格,然而此舉竟令我們換來「有檔變無檔」的結果。七個相連組織,只給予兩個攤位,其餘五個組織被「取消資格」!實在莫名奇妙。我們遂向主辦單位查問原因,確認是否程序上出錯,因電話不通,便於網上主辦單位為此活動設置的官方論壇上再三查詢,卻不得回應,結果在我們強烈的要求下,一星期後,一位名叫Moses的同學方始聯絡我們,我們亦沒料到他們竟將申請失敗的原因推在我們身上。
  跟據那位同學的說法,由於懷疑我們是統一組織,故意分拆來申請多一個攤位,所以取消我們資格。可是我們大都是同人界多年的組織,且我們並非第一次參與,孰真孰假,只要一查過往紀錄便一清二楚,況且我們都在申請表上留有各種聯絡方法,如有懷疑,大可向我們求證。但他們未經查核,即貿然取消我們的申請,處事草率隨意,叫人不敢恭維。再說,攤位有不能炒賣,我們多申請一個攤位又有何用?
  經我們解釋後,該位同學亦承認處理不當,我們遂要求他們給我們重新安排攤位,但那位同學說活動乃跟學生會協辦,增加攤位需要學生會及物業管理處同意,我們亦知眾幹事俱是學生,不是辦事的人,體諒他們沒處理大事之經驗,需要時間給他們處理,我們便耐心等候他們的答覆。
  誰料一晃兩月,音訊杳然,眼看秋祭臨近,我們越來越焦急無助。與此同時,一群同人誌創作者亦因表演場地問題跟主辦單位多番交涉,不得要領之餘,主辦人仕更是言詞反覆,自相矛盾,後來負責人陳先生雖答允為其處理。但同樣音訊全無。
  更令人氣憤的,是我們查得增加攤位跟學生會及管理處並無關係!先前那位同學所說的理由,分明是藉口推托,故意將我們申請拒諸門外,寧願將地方開設金魚檔等遊戲攤位,亦不願將場地給予我們申請者,虧他們有臉說出「此活動乃為展銷優質同人誌而辦」的說話!還是說我們的作品不夠「優質」,因此做出針對封殺?
  在以上種種事故中,我們希望可以和平理性地解決問題,不想將事情鬧大,致使事件流於意氣之爭,更不想對秋祭的舉辦有所影響,因我們所有同人組織均十分珍惜此項活動。
  主辦單位的欺詐及不負責任的態度,已令我們對他們的誠信完全失望,我們的忍讓等待亦到了極限,故在這民主牆上,讓大家評評理!
                                                一群無助的同人組織
=========================================================
  上述大字報的內容,是根據一直以來與大會的回覆。部分情況與當日現實不對辦,例如說了金魚檔,卻變成空地方,我們亦是於現場當時才得悉。秋祭大會對我們所作的解釋,既不是依從有關條文、不是我們有違規之處,而且僅憑懷疑、沒有查證就鹵莽處理。至於我們亦曾向學生會、物業管理處等方面查證,得出來的版本與秋祭大會所說的不同。
  至於這帖串裡,代撰《秋祭負責人Simon 欺詐事件》的樓主是我們其中一個認識的朋友,在事件中作過幫忙,他主要陳述的只是有關秋祭負責人,在其中一次交涉中,所作的欺瞞。
  另外,鑒於我們本身不是城大學生,我們將貼大字報之初,並沒任何署名。後來有朋友告知,在大字報上必須要有署名和一個5字頭的號碼,否則會被撕走,故在倉卒之下寫下了並非城大學生證ID號碼。我們為此次違規使用城大民主牆,已於該民主牆上張貼道歉啟事。我們亦藉此機會向關注的朋友致歉如下。

                        道歉啟事

  本人於十月四日在城大民主牆張貼《秋祭欺詐》有關之七頁文章。後來,有朋友指出文章在張貼後,因缺乏署名和編號,有關之幹事隨時也可以把文章除下,故在匆忙之際於文章上補上並非存在之ID編號。
  此事雖屬情非得已,但我們在此事上確有錯失。為表達我們對城大及各瀏覽民主牆人士之歉意,我們已在十月五日晚上十時許在民主牆發表道歉啟事。因事出倉猝,而我們也急於向校方及各有關方面致歉,故我們在沒有填寫任何學生編號的情況下,在城大民主牆張貼有關之道歉啟事。另外,因手文之誤,本人誤將文章發表日期十月五日寫成十月四日,在發現後已即時作更正,惜更正後未有拍照存底。為此次違規使用城大民主牆,我們在此對負責該民主牆的各有關人士致以衷心之歉意。
  我們在十月五日發表的《秋祭負責人Simon 欺詐事件》上,有三位城大學生為我們填上自己ID及姓名,惜我們無法聯絡他們,現特向他們致謝。
  我們在十月六日下午六時半,向城大學生發展處負責人,就是次事件及違規使用民主牆正式向校方致歉,而有關之負責人也已接受有關之道歉。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城大學生發展處查問。
=========================================================
  說話至此,希望在現時秋祭大會移除了一些重要的交涉紀錄和證據下,能讓各位關注此事者了解我們的遭遇。
  此事幸已得到城大校方學生發展處調查。在現階段,我們只能向城大校方交待相關事宜,以免影響調查。如有任何疑問,或有關事件的最新動態,請向有關方面求證。我們相信和期望學生發展處的公正調查,並會尊重有關裁決。

相關圖片1:
http://www.geocities.com/anny_cheng/DSC01684.JPG
http://mysinamail.sina.com.hk/cgi-bin/album/alimage.cgi?sn=2Bp6O8mW6BlDC32k0VfA7Tki&al=0&ph=0&brev=0
相關圖片2:
http://www.geocities.com/anny_cheng/DSC01683.JPG
http://mysinamail.sina.com.hk/cgi-bin/album/alimage.cgi?sn=2Bp6O8mW6BlDC32k0VfA7Tki&al=0&ph=1&brev=0

[ 本帖最後由 anny_cheng 於 2008-10-8 05:00 AM 編輯 ]
作者: kevinchl    時間: 2008-10-7 10:37 AM

我唔明7個組織要連檔有幾過份? 唔通我地分散哂,各自去租檔就冇問題?


我覺得 連檔就是 連成一檔....
就 3.5張枱連成一檔...
大會俾左 7 個檔你的話, d 人咪覺得點解你地個檔會好似地主咁.. 我地d 檔就咁細ge?

總結係...
秋祭組織處理不當... 無論點都死..
先到先得方式不適用..

[ 本帖最後由 kevinchl 於 2008-10-7 02:36 PM 編輯 ]
作者: anlam    時間: 2008-10-7 06:03 PM

開板這篇交代得不太清楚......我看過●島才知道來龍去脈
你們真是七個不同的組織嗎?
是的話,申請的時候用同個筆跡、地址,難怪會被誤會啊

以下是我所知道的轉載自●島的版本
整件事的來龍去脈是這樣的:

傳聞說他們一共交了七份報名表,但是大會只批準其中兩份,他們向大會追問為何在大會在先到先得的原則情況下,已經一早報了名卻只有其中兩個組織可以有攤檔,其他的卻落空(其他組織在排在他們後邊卻成功申請).大會表示會調查,但在活動臨近又有人宣稱沒有收到大會的正式回應,於是表達不滿再去信投拆,大會後來書面解釋因為其中好幾份報名表填寫的是同一住址以及同一筆跡,認為是有人借不同組織名字來重覆報名所以不予接受.於是他們就覺得大會"欺騙"了他們.直到秋祭當日,他們親自要找負責人問過透,後來相方爭持不下,負責人於是通知大學保安人員將滋事人等趕出場外.

接著,懷疑是該組織的人以"一群愛好同人的苦主"的匿名在大學的民主牆貼大字報申冤,點名批評秋祭的負責人處事不當.由於貼大字報的空間有規定貼文的人必需為該學校的學生,他們又沒有透露自已真實姓名,又有人冒認該校學生胡亂填上學生証號碼,事件經過第一天的擾攘後,因而驚動校方和該校學生會通知主辦的學會.

秋祭第二天的中午時間,有人宣稱他們用來批評活動主辦的同人誌被禁.但是仍見該書仍胨在場館內流通.有人反問他們是否借機造謠不作瓦全,他們則反駁大會禁書是事實只是後來主辦沒有跟他們說甚麼理由而禁,事件不了了之.

完動結束前,民主牆出現第二篇批評秋祭主辦的大字報,內容相對第一天的那則,文筆相應婉約理性,但仍然點名批評大會主辦封殺他們的表演,雖然有該大學的學生用他們的真實學生証編號簽了名令文章生效,但香港的同人普遍認為,這群人是出了名愛把動畫的日文歌詞改成自己填的中文廣東話歌詞來唱,此舉在香港同人之間被視為對作曲人和原唱者的侮辱,所以一直惹來香港眾同人的反感.


誠心發問,婊大會也算是"同人精神"嗎?

[ 本帖最後由 anlam 於 2008-10-7 06:12 PM 編輯 ]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8 01:12 AM

原帖由 kevinchl 於 2008-10-7 10:37 AM 發表


我覺得 連檔就是 連成一檔....
就 3.5張枱連成一檔...
大會俾左 7 個檔你的話, d 人咪覺得點解你地個檔會好似地主咁.. 我地d 檔就咁細ge?

總結係...
秋祭組織處理不當... 無論點都死..
先到先得方式不適用..


言下之意,是不是要分散開才可以?
不過真係分散開時,唔知又有冇人話我地係個場開"分店"~成個七仔咁"總有一間係左近"?

我好懶,當初連檔對我來講只不過唔使我煩,圖個方便,只要填好個表交俾個fd~一次過send出去等消息就好~
點鬼知無啦啦扯左入大會所謂既陰謀論中......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8 11:52 AM

http://langley.dreamhosters.com/doujin/pixmicat.php?res=26478
為什麼那夥人在每次同人活動都要攪些問題出來?
他們還不知道自己在同人之間有多討人厭嗎?

quote內那一句不是我說的,只是引用
但是非常希望你們親自看看自己有多麼的令人生厭
可以的話,希望明年秋祭看不到你們。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8 12:03 PM

原帖由 火豬豬 於 2008-10-8 01:12 AM 發表


言下之意,是不是要分散開才可以?
不過真係分散開時,唔知又有冇人話我地係個場開"分店"~成個七仔咁"總有一間係左近"?

我好懶,當初連檔對我來講只不過唔使我煩,圖個方便,只要填好個表交俾個fd~一次過send出去等消息就好
點鬼


呢位懶到死只圖方便的司主, 你既然懶到出汁
就唔該唔好阻住D地方
家下大吧認真參展的同人組織, 人地可能一個組織十個人都係佔一檔炸
既然你咁懶不如就讓路啦
你咁做真係好唔尊重D認真畫野認真參展的組織

家下唔係話唔俾個人組織唔俾連檔
不過你地可唔可以顧下其他人的感受

我都有去查過你地呢d懶到死只圖方便的司主之前的豐功偉積
CW之類都係夾檔每人賣一本小說
而家D檔唔洗錢就老馮咁大大聲要7檔連檔嗎?
我即管放長雙眼睇下之後RG同CW你地係咪又租7檔連檔

你地口口聲聲話自己係為同人著想, 就一直做D咁無恥的野
我留意左你地好耐啦, 究竟點解久唔久你地就要搞D事出來異街坊擾民
真係求下你地, 反省下啦
香港同人勢力好弱架炸, 俾你地玩多幾玩死得架啦(跪拜)

***** 我係表達下自己感想炸

[ 本帖最後由 kuro 於 2008-10-8 12:13 PM 編輯 ]
作者: kevinchl    時間: 2008-10-9 10:41 AM

看完這麼多的討論, 原來 7 個連檔事實上並不是過份。
RG 方面更允許 8 個連檔, 組成一個街道。
本人強烈建議你們去租 8 個連檔. 第 8 個檔的費用由 7 個組織攤分, 以完你們想 7 連檔的心願。

之所以說「意料之外」,並不是說我們在規則上、邀交程序上有問題,也不是我們在時間上落後於人等等──若是如此,我們自然不會意料之外,對結果絕不置疑。


規則上的確沒有寫「地址必須不同」, 但這是常識吧..
如果這不是常識, 我都覺得是「意料之外」, 我還會覺得自己笨了, 應該找齊家人, 朋友, 湊足 106個組織, 然後寄一封含 106個申請表給大會。如果大會不給, 就大大聲跟他說:「成個場都應該係我的, 我寄了一個 106 連檔的申請表。不是先到先得嗎? 10時正寄出來的, 先到先得, 最少都有 100 個檔吧, 不是嗎? 」

這不是存心欺詐,還會是什麼?!

這當然不是欺詐。只是沒有通知你而已..
你可以說大會處理你的投訴反應太慢.. 但你好像說最後你都有 7個檔..
因為沒有 7個檔, 所以想問清楚, 是可以理解。
但有了 7個檔, 還是對大會點名大罵, 胡亂使用民主牆, 你說得過去嗎?
人家退了步, 給你 7個檔, 你就得寸進尺, 做”同人”本對大會發洩。

設身處地去想, 你是主辦大會, 收到你的 7連檔申請, 超過一半是相同地址, 相同筆跡(記得下次用電腦打!), 你會怎樣去處理?

跟據那位同學的說法,由於懷疑我們是統一組織,故意分拆來申請多一個攤位,所以取消我們資格。可是我們大都是同人界多年的組織,且我們並非第一次參與,孰真孰假,只要一查過往紀錄便一清二楚,況且我們都在申請表上留有各種聯絡方法,如有懷疑,大可向我們求證。但他們未經查核,即貿然取消我們的申請,處事草率隨意,叫人不敢恭維。再說,攤位有不能炒賣,我們多申請一個攤位又有何用?


這一點我也認同, 他們處事真是稍為草率隨意, 包括沒有通知組織申請失敗的原因。但你們又何嘗不是草率隨意, 超過一半是相同地址, 相同筆跡哦, 人是會懶, 但真心想參與的人, 有心去做的人, 又怎會連親手填表格都懶?

我們希望可以和平理性地解決問題,不想將事情鬧大,致使事件流於意氣之爭,更不想對秋祭的舉辦有所影響,因我們所有同人組織均十分珍惜此項活動。

不好意思, 你們正正將事情鬧大了。你的問題究竟是什麼? 是沒有 7連檔? 是沒有檔?

以上發言只代表本人立場, 並不代表組織立場!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9 11:09 AM

小狼你地究竟要潛水潛到幾時?
我見你地係秋祭時搞事搞得好開心好威咁格
做咩而家一個二個搞鑊粥出來就潛晒水?

你地已經唔係第一次架啦
唔該唔好次次整個爛攤子出來之後就龜縮
隔一排到第二個活動時又扮晒冇野咁出來再搞事
究竟你地要玩多幾多次呀?
作者: KAREN    時間: 2008-10-9 03:24 PM

原帖由 火豬豬 於 2008-10-8 01:12 AM 發表


言下之意,是不是要分散開才可以?
不過真係分散開時,唔知又有冇人話我地係個場開"分店"~成個七仔咁"總有一間係左近"?

我好懶,當初連檔對我來講只不過唔使我煩,圖個方便,只要填好個表交俾個fd~一次過send出去等消息就好~
點鬼


既然如你所講填左張表俾個fd"唔使您煩,圖個方便"
咁為何會出現7個筆跡、地址都一樣既申請信呢?
定係你一口氣填左7張表^^?
咁咪仲煩過您填張forum自己寄?


真係好心你地啦
成日搞風搞雨,你地到底知唔知個醜字點寫架
次次搞大左又話自己唔想搞大
到底邊個有問題真係心照啦
同d fd提起你地不外乎「好乞人憎果班囉」、「哦~好麻煩果堆囉」
不如你地反省下啦
係咪要玩死哂香港d event你地先安樂?
作者: 夏目貝    時間: 2008-10-10 03:11 AM

又唔駛咁大火藥味的,大家都係玩同人的,
都係想個活動有進步,玩得開心D啫
其實每年秋祭都有"新聞",少少安排不周都係預左架喇~
我體諒大學每年都轉莊,次次都係新人搞,又要讀書又要搞莊,實會有所缺漏,但都可以虛心接納別人的意見的.
而現時還是中學生的朋友,都可以看看活動的反應,作為借鏡,到第日你們上大學搞莊咯,咪搞得好D囉~
又唔駛上綱上線,人身攻擊的~
對同人詞的討論,可以另開新帖,此帖是否應該集中在活動安排上呢?
其實我當日看不到樓主與活動負責人的事件經過,所以就不評論了~
只是看到大家火氣咁重,先諗住出來講句中立的話而已

p.s.人人都可以用自己喜愛的動漫人物做網名架啦....唔好用呢D嘢入人位啦...大家理性討論不是更好嗎?

[ 本帖最後由 夏目貝 於 2008-10-10 03:22 AM 編輯 ]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0 09:05 AM

原帖由 夏目貝 於 2008-10-10 03:11 AM 發表
又唔駛咁大火藥味的,大家都係玩同人的,
都係想個活動有進步,玩得開心D啫
其實每年秋祭都有"新聞",少少安排不周都係預左架喇~
我體諒大學每年都轉莊,次次都係新人搞,又要讀書又要搞莊,實會有所缺漏,但都可以虛心接納


你唔知發生咩事的話大可企埋一邊唔好出聲
唔洗特別走出來講d咩中立說話架

而家唔係只係講一個大學搞的活動做得好唔好
而係小狼呢班人真係帶俾同人太多困擾
再係咁連大學同人活動都俾佢地玩死啦
仲講咩個活動攪得好唔好?

真心講句, 小狼呢個名個image已經俾佢搞臭晒啦
我真係登CLAMP唔抵
作者: kevinchl    時間: 2008-10-10 09:33 AM

原帖由 kuro 於 2008-10-10 09:05 AM 發表
你唔知發生咩事的話大可企埋一邊唔好出聲
唔洗特別走出來講d咩中立說話架

而家唔係只係講一個大學搞的活動做得好唔好
而係小狼呢班人真係帶俾同人太多困擾
再係咁連大學同人活動都俾佢地玩死啦
仲講咩個活動攪得


kuro 唔好咁嬲啦....
你好似人身攻擊呀...
人家出黎說句話都俾你咁樣講, 好唔開心呀ga!..
尊重一下其他的發言人好吧~~~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0 11:40 AM

不知道事因後理的人大可以在旁邊觀看+1

我是真心喜歡同人的
實在不想每次event完了都看到"同人互助"的各位在起義鬧事
今次就寄信比城大校長、貼信民主牆…
下次是不是要寄信比曾特首,係中聯辦門口寫大字報?

與期每次事後孔明,安撫大家要冷靜要體諒
可不可以乾脆一點
叫"同人互助"的關係者(和他們的擴音器一起)退出同人界?
還同人界一片清靜?

不要再叫自已"同人(互助)委員會"了,求求你們
你們根本是"同人(攪事)萎完會"好嗎?

[ 本帖最後由 suzakuinzero 於 2008-10-10 11:42 AM 編輯 ]
作者: 夏目貝    時間: 2008-10-10 03:16 PM

先謝kevinchl網友~大感謝~
T_T

同人圈是個開放的圈子,不是小圈子,大家都有權可以加入吧?
其實活動過後不論是支持、反對、要求修正某些安排的意見,都是意見而已,大會可以選擇接納或不接納,完全是自由的。意見可以不接納,但沒有人有權禁止別人發表意見。
我是不知道樓主與你們有甚麼私人瓜葛啦...但如果「不知道就站在一旁」,那是否只有活動主辦單位才有資格評論此事?其實我們也只是外人吧...

喜愛同人的心,是不能量化衡量的,盲目支持或反對也不代表熱情比別人多。我相信樓主是喜愛同人,才會以自己的方法(可能是激烈了點)表達意見,正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如果不是喜歡,何需故意做些事出來讓人家臭罵?另一方面,我亦深信秋祭支持者都是熱愛同人的人,所以才看不過眼別人批評自己喜歡的活動。

既然大家都是喜歡同人的人,何不用更文明的方法溝通、解決問題?
我也在同人圈子混了很久,看過大大小小的事發生,知道罵戰是不能令圈子進步的。
(而且呢...我更相信即使在這兒大罵樓主,他也不會因此解散自己的組織啊....這不是很傻氣嗎?)

[ 本帖最後由 夏目貝 於 2008-10-10 03:18 PM 編輯 ]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0 04:22 PM

大師似乎乃得道之人
集天地正氣,看破塵世
惜此妖道一日不除,武林從此定必多事。
今日亂我會場,明日定必禍及中原
晚輩無能
敢問大師可有
既不要求樓主組織解散,
但又能令它徹底解散之法?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0 05:29 PM

夏目貝:
你唔好諗錯隔離
我講的企埋一邊係想叫你唔好做和平大使
小狼呢班人為禍同人界咁耐忍佢咁耐真係唔鬧唔得

唔係話唔俾你講對活動的意見,你有咩意見隨便你講
不過其實你講完好似冇講過咁,我應該可以skip左算?

kevinchl:
根本上而家呢件唔係一件開心的事洗唔洗好似o係幼稚園下下鬧完"呵"返令個個開心呀?
而家唔係咩人身攻擊,我係講緊事實o者
作者: SUKI_KAKA0126    時間: 2008-10-10 06:37 PM     標題: 回復 28# 的帖子

我覺得你好像玩針對或是問責什麼的。
首先,這篇帖都不過是「小狼」POST出來發表意見。
最多,也不過是希望秋祭主辦人出來回覆。
雖然香港是有言論自由,你說什麼,是你的自由。
不過既然你說過「你唔知發生咩事的話大可企埋一邊唔好出聲」意圖禁止別人發表意見,我便覺得,你好像要強逼別人接受你的看法。
還有,「同人界忍佢甘耐」、「同人太多困擾」,你是同人界代表嗎?怎麼我在同人即賣會逛了一年多也沒發覺有你這個kuro - 香港同人界代表之一出現@@a
真的另人很、好、奇、哦。
還有,我不覺得他們帶給我困擾哦,最多還只是覺得他們給了我一個茶餘飯後的話題。
事不關己,己不勞心。
難道?!你就是秋祭的負責人們??所以你要故意出來抹黑他們?!(吃驚~)
你又不是秋祭的主辦,你老在困擾困擾困擾困擾個屁?他與秋祭主辦的問題,與你何干?
你覺得他們困擾,我也覺得你很困擾。
要是你想跟我說,「你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你大可以不要管我。」
那麼我會回,「你又知道他們發生什麼事嗎?你知道的,不又是網上流傳出來,再了不起的,還不過是各人看出來的版本,你也可以不要管他。」
面是別人給,架是自己丟的。
樓上各位人兄都已經留情面,要你別太動氣,說話不要太過份。
可是你呢?
與他們一樣,都是一副潑婦罵街的模樣。

[ 本帖最後由 SUKI_KAKA0126 於 2008-10-10 07:00 PM 編輯 ]
作者: 同人空港    時間: 2008-10-10 07:09 PM

對不起,我遲了出場,
先介紹一下自己,
我是版主及論壇的管理員...

在此先聲明一點,
如果大家只是討論 ,理論 ,辯論,
那我不會干預你們"閒聊"的,
但如果有人升級至"人身攻擊層次"呢,
那我有權把貼子掉進 最下面無睡自戰 區的,
或者禁止生事會員發言,
所以請各會員自重....以上.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0 07:56 PM     標題: 回復 29# 的帖子

不是太看得出來kuro的反應有多大,
倒是你的論文字數不少XD

這個討論區的關係負責者和「同人(互助)委員會」本身就是關係頗深
長期渲染私相授受之下,要看真相,要知道小狼和其委員會每次活動中
會得到多少憎惡之聲,請去●島看真相。
http://langley.dreamhosters.com/doujin/pixmicat.php?res=26478
作者: 夏目貝    時間: 2008-10-11 02:46 AM

如果只是對樓主個人或其組織反感,大可以另開新帖,
但以"他本來就是個討厭的傢伙,所以他說的通通都是錯的~~~~"為由,
就把他提出的論點完全轉到批判他本人身上,我想是不太合情理的.
如果要聲討樓主,大可另開帖討論,
但我作為一個普通網友,最初也不過被題目吸引,想知大家對今年秋祭的意見吧~不是想看對樓主的批判喔~
OT也不要太過了說...

話說回來,大家對今年新開的表演場怎麼看法?
我覺得有一個台很不錯的說~~

[ 本帖最後由 夏目貝 於 2008-10-11 02:48 AM 編輯 ]
作者: kevinchl    時間: 2008-10-11 08:55 AM

原帖由 夏目貝 於 2008-10-11 02:46 AM 發表
話說回來,大家對今年新開的表演場怎麼看法?
我覺得有一個台很不錯的說~~


個人認為不錯的說。
個場大左, 座位舒服左~
而且可以照顧到不少人仕的需要。( 話哂都叫做新建成的演講廳嗎~~ )
會場無左表演, 所以靜左好多, 非常Good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1 11:49 AM     標題: 回復 32# 的帖子

關於對今屆秋祭有什麼意思感想的PO在這裡
http://www.skiescomic.com/forum/ ... &extra=page%3D1
你才是不要離題

叫人不要離題,自己帶頭離題。
從小狼誇張投訴秋祭詐騙,到你聊秋祭表演場~~
「OT也不要太過了說」
這句還給你^_^
作者: 多文    時間: 2008-10-11 05:27 PM

相信誰都能見到,現在一大堆新登記注冊,進入來主要就是為在這件事裡進行罵戰的人,把整件事變成了衝著樓主(小狼)的針對。
這些新來的人,有的說話充滿KOMICA(K島,糟糕島)特色,例如"婊"字等,有的不斷張貼KOMICA的所謂資信,有的以KOMICA就是同人的口吻不斷叫人過去看樓主如何不妥,然而整場罵戰,KOMICA同人版才是挑起的一方,有關KOMICA的資信並不可信,上述這些發言者言論亦不對事。因為樓主小狼,早就變成KOMICA同人版上主導那堆人的眼中釘。
在還未發生這件事之前,樓主小狼在撰寫動漫評論時,就曾批評過双葉式留言板(亦即KOMICA所用的)系統設定,已鼓勵了匿名,不負言責,加上有關版面的版規有法不執,讓人們散佈失實、誇張、偏頗資信,進行人身攻擊、炎上、暴民式網絡攻擊十分容易。現在還找到當年日本一名叫有山楓的女童遇害時,樓主對双葉式版面的有關批評。
此外,樓主小狼長期從事同人歌詞的創作,而KOMICA同人版上的主導力量,正是大力打擊這種創作,把它冠以侮辱原曲、侵權、抄襲之名,力主將它趕出同人會場,亦即與過往被小狼等評論人狠批的"超級網主快訊網主"、"反TVB聯盟"等"逢中必反"人士立場相同。因此過去,在KOMICA同人版上,早就有針對樓主小狼,不斷作抹黑、人身攻擊的言論。
從不少現在前來新登記,目的主要為在此事上發言的人來看,正好引証上述情況。他們的發言只是針對個人的漫罵、混戰,以網絡上的"人多戰術"去代替討論,發言時也已"我自己/KOMICA同人版就等於了同人界"的口吻,去針對同人歌詞的創作。
有資深人仕的消息指,KOMICA同人版上的主導人們,即這一次和過往也曾進行的針對小狼之人,當中包括一些有影響力,向來也喜歡對小手漫罵的"十分大手",而原因也與小狼過往對同人界的評論有關。這方面就查証不到。但不管這批人們的真正身分是甚麼,他們並不代表同人,同人界也不是他們的玩物。在遵守規則,合符同人意義之下,誰都有權參與。遇到不遵守規則的事,包括活動主辦者,人們亦有權說出他的問題。

[ 本帖最後由 多文 於 2008-10-11 05:28 PM 編輯 ]
作者: 多文    時間: 2008-10-11 05:29 PM

這次秋祭的問題,被一堆人故意變成對他們心目中仇人的針對。但不理會他們,在參與者來看,這件秋祭發生的一些事,與大家極力批評的CW23是一模一樣的。

1.大會不承認自己言論,不遵守自己公佈的規則,直接影響同人組織

首先,這點在小狼的投訴信中寫清楚,還有錄音証據。只不過是有針對他的人不理會,把小狼抹黑成"沒提出理據下便不斷中傷人","潑婦罵街","變成三姑六婆"等等。但事實上小狼的投訴是証據確實的。
其次,在城大動漫畫同人誌的秋祭討論專區中,也有其他同人組織不滿大會這樣做,令他們失去檔位。本來如果依規則,他們是應該得到的。但現在整個秋祭討論專區被刪去,但在秋祭前確都看到有關不滿。
過去CW23大會正在於這點,公佈與事實兩個模樣,直接招致同人組織憤怒。

2.大會說謊

現在投訴秋祭的組織指秋祭大會把某些責任推給學生會等協辦組織,說成協辦組織不批准,但向這些協辦組織查証時,對方答案與秋祭大會答案相反。
過去CW23大會也曾指令人不滿的地方是因為九展租務處要這樣(指九展聲稱有裝修,不准租用有關場地),但人們向九展租務處查證,答案與CW23大會相反。

3.大會刪除投訴者發言,消滅反對聲音

還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被人們忽略,在秋祭前,城大動漫畫同人誌的討論區內,設立了秋祭專區,投訴大會錯誤以致他們沒檔、沒舞台等不滿,都在這專區裡,回應者都是現在被投訴的Simon。但在秋祭完畢後的即晚,大會竟把整個討論區刪去。現在大家已看不到一直以來的這些投訴。
CW23情況亦一樣,組織們都往CW官方網頁的留言板投訴,但在CW23當晚,大會把整個留言板刪去。現在大家已看不到一直以來的這些投訴。

不過,這次秋祭大會遭遇與CW大會不同,投訴聲音不大,反而有一堆人貌似支持秋祭大會。主因是:受影響組織不及CW23。報名組織較少,受影響的較少,遠遠沒去到引發CW23式的公憤。然後,大會不退讓後堅持投訴到最後的組織更少。
而且,大會更僥倖的是,在堅持投訴到最後的人中,有一個早已是KOMICA同人版上的公敵,這版的人仕向來以漫罵、混戰,以網絡上的"人多戰術"去代替討論等聞名,(有資深人仕還說包括一些素來愛針對小手的"十分大手"),於是這群人仕發表了齊心針對敵人的攻擊,而被公敵投訴的大會,是"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於是,KOMICA同人版上罕見地有許多"經驗不足很正常,替大會可憐,覺得大會辛苦,有許多貢獻"的說話。而上述秋祭種種與CW23相同的錯誤,就沒有人去提。以人海式的方法,做成不客觀的評價。
不過,之前幾屆秋祭,也試過有主辦者經驗不足,處事不當,令某些大手不滿。結果當然像CW23,而不是像現在這屆僥倖的秋祭。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3 09:58 AM

版主大人:
版主大人你終於出現啦oyz
請搞清楚咩係"人身攻擊",
我只係講某o的人的某種行為唔要得,
家下我又冇講某人白痴冇腦唔死冇用之類的野
只可以話係表達意見,而唔係人身攻擊
你唔好見有版友講話係人身攻擊就咩都唔諗出來ban先得架
版主唔係咁做架,凡事要獨立思考,ok?

拿上面係我要說明俾你知咩係人身攻擊先舉例炸,
唔係你唔明我都唔洗舉,你唔好又話我人身攻擊呀

多文:
我都唔知你點解咁好心機打咁多字,
寫成篇論文出來
好啦我知你邊度來的,要自我安慰的話唔緊要
有咩想講就講晒出來啦
既然係你我諗版主一定唔會話你係人身攻擊的,放心講啦

不過你要明白一點
你寫咩都好,研究出幾多個論點來支持自己都好
乞人憎的野始終係乞人憎
話就話k島係匿名
不過就係因為k島係匿名o的人先敢講自己有幾不滿呢o的人的行為
如果你問:佢地咁不滿的話點解唔夠膽直接同當事人講?!
真係問來都多餘呀,佢地搞咁多事出來
主辦都俾佢地怨到想死咁要call埋實Q
我地呢o的小人物真係好驚架
惹著佢地,以後開檔時佢地下下走過來"引爆言論自由"同你"理論"的話仲唔死啊?
咪玩啦大家仲要開檔做生意架
還好我個名夠普通又小手, 用呢個名的人是但都搵到幾個出來
不過為安全計都講返句,唔好搵我 "理論"呀, 我好驚啊

不過算啦講你應該都係唔明
請繼續作你的論點啦, 我會SKIP左佢架啦

SUKI_KAKA0126:
對唔住最後先回你,
不過因為你一開始就定錯位,我都冇咩特別野好回你啦
你諗太多啦我唔係主辦亦唔識主辦的人
我冇講過自己代表同人界
痴線咩我唔似得某o的人
玩一陣同人就以為自己熟晒同人界o的野扮晒同人界代表
成日走去搞講座亂up廿四誤導外界對同人的睇法
講真,每次見到佢地搞講座都好驚架, 遲o的外界o的人都以為同人咁奇怪咁激進的話點算?
我單係見身邊o的朋友,人氣討論區o的人的反應都知果o的行為有幾討厭
我知你地一定睇唔到,就算睇到都當睇唔到
我明的,你地可以繼續自我安慰
其他人睇到都係得啖笑o者,冇咩o既

話時話, 呢個帖hit數真係高
都唔知有幾多人係度食緊花生唔敢出聲

[ 本帖最後由 kuro 於 2008-10-13 10:24 AM 編輯 ]
作者: brightsky    時間: 2008-10-13 12:10 PM

我想說,我也是7連檔的其中一個組織..
現在才看到這裡的討論...|||(遲鈍)
不過我覺得只是拜託別人幫忙申請一下,
順便有個關照連下檔就要被罵懶就別玩同人...覺得好無辜好可憐啊...
每個人也有自己生活上的種種難處,我組織的人讀書和工作都太忙,
就連秋祭當天我組也只能每天一個人出席看檔,不連檔的話我的組員大概連飯也沒得吃吧...
所以麻煩一下別人申請,沒想到這樣也要被罵...在百忙中抽空參與同人,卻被說成不認真,不熱愛同人....
我一向也是不太參與這種討論的,但看見樓上那亂罵人的傢伙實在忍不住想說聲...
這個論壇還是有板規的,上面那些若不叫"人身攻擊",那一定是這裡大部份人的中文程度太低了,
我都不明白樓主為什麼還要忍你,不把你刪了!
謝謝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13 12:31 PM

其實真係幾多人食緊花生睇緊戲ga~好睇過溏心風暴!正呀!真係要幾狗血就有幾狗血,搶林先生一句說話,真係『超低能,勁攪笑』。

不過就係大多數人忙緊食花生睇戲,撐阿kuro既talk show~我個人強烈要求阿大大去收集簽名諸左樓主九族,或者再搵多d人來踩旺個場啦!

我估個post就算係單向而冇人回post都可以日日精彩,阿大大唔好令d觀眾失望,今舖靠你啦!
作者: 同人空港    時間: 2008-10-13 01:32 PM

請各位先冷靜, 也不要太過敏感
我只是想提醒大家, 因為這裡不是@島, 所以會有不同的處理手法.
以上
作者: Ice    時間: 2008-10-13 02:00 PM

板主請千萬不要刪帖, 可知每日食緊花生等睇戲的人有好多?
大大們的留言字字鏗鏘句句有力, 刪了這些留言會令我好失落..........
(雖然我都唔明白某人up乜.....呀我唔係話佢同樣白痴冇腦唔死冇用乞人憎, 唔係佢表達能力差, 係我接收唔到o者, 我無意人身攻擊任何人)
這年頭火星人買少見少, 危險的地球人應好好珍惜, 我認為應將此帖長期置頂, 以儆效尤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3 02:11 PM

長空:
之前我果篇野係對火豬豬講的,唔係同你講
你唔好夾硬對號入座之後話我屈你

唔好同我講自己有冇飯食啦
以我所知大把同人看檔時都冇飯食架啦,有o的連洗手間都去唔到呀,有咩咁奇
正面o的,不如你就答我"RG同CW你地係咪又會租7檔連檔"啦?

好懶又只圖方便的火豬豬:
"RG同CW你地係咪又租7檔連檔"呀?
你仲未答我喎
唔好講咩"估個post就算係單向而冇人回post都可以日日精彩"啦,
事實上係有o的人心虛所以係咁扯開話題咁回我,轉移視線
除非果o的唔係人來啦

溏心風暴out左啦,要比喻的話搵過第2個例子啦

偉大的版主:
多謝你的體諒.
我而家係求個明白o者
之前令某o的人誤會我人身攻擊左佢,真係唔好意思
之後我盡量就住你地啦咁

我好冷靜架啦
希望某人都冷靜返些少

Ice:
最醒係你啦"正常人"XD
不過永久置頂我贊成喎~

[ 本帖最後由 kuro 於 2008-10-13 02:15 PM 編輯 ]
作者: brightsky    時間: 2008-10-13 02:33 PM

強烈建議版主封左這個擾亂人仕呢~
理由唔駛我講~大家都明啦~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3 02:38 PM

原帖由 brightsky 於 2008-10-13 02:33 PM 發表
強烈建議版主封左這個擾亂人仕呢~
理由唔駛我講~大家都明啦~


哦,逆我者亡咁話啦播?
我知, 呢度你地地頭嘛~

咁同人xx委員會成日都擾亂同人活動,
係咪又可以封左佢唔俾佢參加同人活動?
作者: Ice    時間: 2008-10-13 02:41 PM

>> 好懶又只圖方便的火豬豬:
>> "RG同CW你地係咪又租7檔連檔"呀?

kuro你好, 這個問題我可以代好懶又只圖方便的火豬豬回答你
12月的RG, 火豬豬不會和他們7連檔

正所謂講多無謂打字唔實際, 心動不如馬上行動
為了拯救地球人, 我已踏出第一步

首先, 我已把火豬豬帶離小狼的魔爪, 好讓她脫離水深火熱的處境
12月的RG, 火豬豬將會和我夾檔

另, 我們的第二步計劃, 就是到時會搞一個"抵制小狠簽名活動", 希望到時各位多多支持, 謝謝!

不知kuro還有沒有其他建議?
我想實際行動比在這裡吵吵嚷嚷有用多了~~~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3 02:58 PM

Ice>>
曲線?
"抵制小狠簽名活動"我不需要了
"抵制小狼簽名活動"我一定會簽。

原帖由 Syaoran 於 2008-10-5 12:57 AM 發表
實在猶如一窩粥裏的一粒老鼠屎

我實在找不到一句
比第一樓小狼的這句更加人身攻擊就是了(笑)
作者: 多文    時間: 2008-10-13 04:42 PM

我做資料搜集,上次CW23時我也是做資料搜集。

另一方面:

香港網絡大典
邏輯上一個人的立論和設立論者的個人性格或背景是沒有關係的,即使一個人在性格或生活上有所缺憾,也不會因此而令這個人的立論變成錯誤或者正確,立論正確與否應該從立論的內容來判斷

但在一些討論中,當辯者不能用證據、事實或理由去維護他的立場時,便轉而透過標籤、罵人、挑釁及憤怒的人身攻擊方式來攻擊對手,而完全逃避了原本的問題,這樣為之“人身攻勢”

維基百科
人身攻擊的謬誤,通常簡稱作人身攻擊,是指在討論時針對或提出對方的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或處境等,而進行攻擊或評論,並以此當作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論證或去支持自己的論點,此乃犯了人身攻擊謬誤。

像kuro純粹不斷話樓主乞人憎,話樓主有問題,去進行評擊,當成樓主就是錯,完全唔理件事係點,咁做唔係人身攻擊?
就真係K島又一與眾不同的哲學發明。
最慘就係,佢要全世界跟佢去受。正如佢地憎恨批評過佢地的小狼,佢地憎恨動畫歌填中文歌詞等,就講成全世界都一樣咁憎恨,意見不同的就是敵人。

整件事,大會有什麼問題,K島滋事份子專登忽略,可朏佢地對道理的選擇程度。
是像他們所說,申訴者對同人圈子的形象破壞?還是相反,是他們對同人圈子的形象破壞?
作者: 多文    時間: 2008-10-13 04:51 PM

原帖由 Ice 於 2008-10-13 02:00 PM 發表
板主請千萬不要刪帖, 可知每日食緊花生等睇戲的人有好多?
大大們的留言字字鏗鏘句句有力, 刪了這些留言會令我好失落..........
(雖然我都唔明白某人up乜.....呀我唔係話佢同樣白痴冇腦唔死冇用乞人憎, 唔係佢表達能


這個帖給人的最大警醒,就是千奇別像小狼,
別像他用評論指出K島的問題,毛病,
別像他因為評論得罪某些"十分大手"(據傳),
別像他去喜歡、去創作K島島民們憎恨的東西(例如中文歌詞),
否則的話你會死得很慘,像他日日被人身攻擊和漫罵

這個世界不是個有評論,創作自由的世界,就算你有道理說得出來,
道理和創作,只有K島島民們說的才是。

撇除那個K島注目的樓主,
本來我想就秋祭與CW23一樣嚴重的問題,
在城大動漫畫同人誌論壇中討論,希望他們日後改善。
但他們不但已刪除有關版面,
發言帳戶亦一直不批。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3 05:02 PM

你寫這麼多幹什麼?
以上兩大篇文用一句簡而言之就是
小狼話人老鼠屎是維護立場,kuro話小狼乞人憎(←仲要老屈人地講左?!)是人身攻擊吧?

朋友?等一下
你邊句睇到kuro話小狼乞人憎?
好似個句唔係佢講,係karan講
佢只回了那人「乞人憎的野始終係乞人憎」...
你寫咁大篇文連前文都未用Ctrl+F check清楚就學人寫論文?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3 05:39 PM

"多文":

即係呢,你撐同人xx委員會我都覺得正常,反正你9成係佢地的人
不過做咩咁出力係咁講阿小狼有幾慘又點俾人針對?
又話同人詞係"K島島民們憎恨的東西"
洗唔洗咁呀
憎恨一o的死物,咁白痴o既事點會有人做
我估你一定冇留心聽書
不嬲一講到同人詞之類的野,島民鬧的都只係鬧佢地o的同人詞"出名"的搞手
太hardsell激進又嘈生晒影響其他人
而唔係憎恨(爆XD)同人詞呢樣野
我覺得作同人詞冇問題架,係某o的人的做法有問題o者

>別像他因為評論得罪某些"十分大手"(據傳)
究竟傳左o的咩?
好想知啊~第一次聽講唔係人地得罪而俾佢煩住,而係佢得罪人地喎
為表佢清白你不妨講下呀

你唔好老屈我話小狼乞人憎喎!
我只係話過佢令人好困擾!
佢令人困擾o者,都可以同時好可愛架

三句唔埋兩句就講到同人詞又被害妄想
你知唔知你真係好易俾人認出你的真身架o者
不如直接用真名啦"多文"
作者: ~筱羽~    時間: 2008-10-13 05:59 PM

抱歉,我什麼也不知道,只是因為被標題吸引進來的人...
由於我並沒有參與是次活動,所以我將不會就事件作出評論。

我看到的只是這個帖子裡的內容
或許那個什麼委員會真的讓大家感到困擾
但kuro先生,你的言語的確讓人感到過份具攻擊性...

連我這樣的旁觀者也看不過眼要開聲
請你好好檢討...

我不是在教訓你,而我也相信我沒有資格
本人只是一個中五生
但就用詞來說,kuro先生你的確有待改進

我相信你之所以會回帖
是希望能讓人知道這個什麼委員會為同人界帶來多大的困擾
但你過激的言論只會弄巧成拙
讓本來認同你的人都紛紛站到什麼委員會的那邊
我相信你也不想發生這樣的事
所以懇請你注意自己的用詞

以上只是本人的個人立場

[ 本帖最後由 ~筱羽~ 於 2008-10-13 06:14 PM 編輯 ]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3 06:17 PM

選擇性視線?
如果呢句都唔叫「人身攻擊」
原帖由 Syaoran 於 2008-10-5 12:57 AM 發表
猶如一窩粥裏的一粒老鼠屎

咁kuro應該無攻擊過任何人士吧?

樓上朋友你放心
正所謂「乞人憎既事仍然是乞人憎」
koro用什麼語氣還是改變不了某委員會乞人憎的事實…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3 06:32 PM

中五的同學:

大概是廣東語太顯淺易懂
直接得令你感受到我的不快,而同時令你不快?

雖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看完全部回覆(包括那些"多文君"的論文)
不過我真的懇求你了解整件事,其中包括以往這組織的所作所為

請仔細看清楚,
這帖並沒有任何人因為我的言語而改變立場
他們只是勸我冷靜一點,並沒有改為支持該同人組織
前面不滿該同人組織的人在罵過之後都已經離去了
後來回覆我的是另一群人,正是樓主提及的那七個同人組織的人

這也算是倒戈嗎?

我不是想教訓你,
不過只因為廣東話和白話文就已經令你分不出重點在哪
我也懇請你凡事了解多一點才去分析

.........我非得要去作論文不可嗎?(汗)

以上只是本人的個人立場
作者: ~筱羽~    時間: 2008-10-13 06:33 PM     標題: 回復 52# 的帖子

對不起,其實我沒有仔細看主樓
所以不明這句話的意思

而且,我沒有說kuro先生在「人身攻擊」
只是用詞不當

在我眼中
這只是一個很重火藥味的帖子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3 06:40 PM

原帖由 ~筱羽~ 於 2008-10-13 06:33 PM 發表
對不起,其實我沒有仔細看主樓

你明白這代表什麼嗎?
作者: ~筱羽~    時間: 2008-10-13 06:42 PM     標題: 回復 53# 的帖子

抱歉,我的意思是如果kuro先生你過激的言論可能會弄巧成拙
也許也只因廣東語太顯淺易懂
讓我直接感受到你的不快
也可能是由於廣東話和白話文令我分不出重點在哪

但我分析的不是是次事件
而是大家的語氣罷了

懇請kuro先生你見諒
因為我的中文可能不太好...
或許你用英文我會更加明白
作者: ~筱羽~    時間: 2008-10-13 06:46 PM     標題: 回復 55# 的帖子

這應該是代表我的錯,對吧?

真的很抱歉
因為上了一天的課,眼睛已經很累
看見這麼多的文字是難免會看漏了一些重點

再次說一聲對不起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3 06:47 PM

原帖由 ~筱羽~ 於 2008-10-13 06:42 PM 發表
抱歉,我的意思是如果kuro先生你過激的言論可能會弄巧成拙
也許也只因廣東語太顯淺易懂
讓我直接感受到你的不快
也可能是由於廣東話和白話文令我分不出重點在哪

但我分析的不是是次事件
而是大家的語氣罷了

懇請kuro

知錯能改, 我接受你的道歉
謝謝你的坦誠

可惜以我所見該組織依然係執迷不悟
實在是香港同人的不幸呀
作者: san4    時間: 2008-10-13 08:57 PM

我剛吃完花生XD
===
原來●島住民可以"代表香港同人界",
同時●島一直罵的那位,又可以代表香港同人界,
面對有人進行一些"有多麼的令人生厭"的事,
代表香港同人界"的人卻是以

話就話k島係匿名
不過就係因為k島係匿名o的人先敢講自己有幾不滿呢o的人的行為
如果你問:佢地咁不滿的話點解唔夠膽直接同當事人講?!
真係問來都多餘呀,佢地搞咁多事出來
主辦都俾佢地怨到想死咁要call埋實Q
我地呢o的小人物真係好驚架
惹著佢地,以後開檔時佢地下下走過來"引爆言論自由"同你"理論"的話仲唔死啊?
咪玩啦大家仲要開檔做生意架
還好我個名夠普通又小手, 用呢個名的人是但都搵到幾個出來
不過為安全計都講返句,唔好搵我 "理論"呀, 我好驚啊

有普通市民,就算自己理虧,還是會走上街示威,
自己有道理的卻要匿名發言...GJ
原帖由 kuro 於 2008-10-13 09:58 AM 發表
玩一陣同人就以為自己熟晒同人界o的野扮晒同人界代表
成日走去搞講座亂up廿四誤導外界對同人的睇法
講真,每次見到佢地搞講座都好驚架, 遲o的外界o的人都以為同人咁奇怪咁激進的話點算?

站出來反抗
小弟不相信小狼一個人可以弄垮整個同人界,
小弟在一兩個場合看過小狼的行為,但卻沒有人(官方除外)阻止
另,
這串討論好像也有人提過,
帶俾同人太多困擾
為禍同人界咁耐忍佢咁耐真係唔鬧唔得
不知小弟有沒有看錯...
===
kuro:
原帖由 kuro 於 2008-10-10 09:05 AM 發表


你唔知發生咩事的話大可企埋一邊唔好出聲

我沒去秋祭,
那你對於秋祭一事你又知道甚麼?

原帖由 suzakuinzero 於 2008-10-13 06:17 PM 發表
選擇性視線?
如果呢句都唔叫「人身攻擊」

小弟不才
中五畢業,會考中文得e
小弟不太明白
猶如一窩粥裏的一粒老鼠屎
是怎麼的一句人身攻擊,
據小弟所知
此句偐語是指有一些不好的東西,弄垮了大事,
正如你們說小狼

原帖由 suzakuinzero 於 2008-10-10 04:22 PM 發表

惜此妖道一日不除,武林從此定必多事。

一樣

最後小弟對版主構成的不便致歉,
小弟實在看不過眼一些渴望理性討論的網友也要給人

唔知發生咩事的話大可企埋一邊唔好出聲
唔洗特別走出來講d咩中立說話架

小弟也不贊成刪帖...
這帖一刪會被有心人士說成偏幫某一邊,
這帖也證明到人性是多麼有趣的一個研究題目

===
香港同人晚點也要弄個工會...
好讓得出一個可以為香港同人界發言的人...

[ 本帖最後由 san4 於 2008-10-13 09:00 PM 編輯 ]
作者: diki_chan    時間: 2008-10-13 11:06 PM

花生友蒲頭 + 1...

先申報,我本身沒有去這年的秋祭,但因與小狼互相認識,在別的論壇看到這件事便 link 了過來一直看。

個人覺得這次風暴鬧大了的原因有三點:(1) 事件貼在民主牆 (2) 大家將秋祭當成 CW (3) 文章用字過份誇張

(1) 事件貼在民主牆
雖然我在其他大學畢業,不知道城大民主牆文章的處理方法,但一般而言,學生會甚至校方都會對民主牆上的投訴進行跟進吧?
這件事令「七連檔」一方處於下風的原因,是貼了在民主牆,至少在我看到的情況,整件事沒有任何金錢上的詐騙,事情未發展到需要學生會或校方插手的需要。「七連檔」卻走錯這一步,以為事件越鬧大越有氣勢,終於使一些不滿他們做法的人走出來指責。由外界插手去打壓動漫活動,這是大家最怕的事,事件貼在民主牆,下年除時再沒有秋祭,或是經學生會大大收窄的秋祭。這件事希望「七連檔」方面真的好好想清楚,在動漫界裡的論壇、部落格上爭論還好,但將事件帶到外界,除了有損別人對動漫/同人界的印象外,還可能令秋祭甚至整個學會永久消失。

(2) 大家將秋祭當成 CW
我真的很想說,CW 就是 CW,秋祭就是秋祭,拿 CW 和秋祭比根本不能比。舉辦 CW 的是謀利機構,舉辦秋祭的是大學組織。CW 主辦單位有利潤、負責人有人工;城大動漫 SOC 辦秋祭隨時蝕本,就算賺了莊員除了「滿足感」就甚麼也沒有。CW 負責人來來去去都是那幾個,城大每年轉莊、而且擔任的都多是 20 不到的 year 1。既然如此,為何還要如此去壓迫一個全心推廣同人文化的動漫 SOC 呢?我不是說這樣就得過且過,但要一個大學活動改變和希望商業活動改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 APPROACH。這種誇張文張、出本諷刺的手法,對付 CW 我還可接受,但用來對付一班毫無經驗的幹事,會否太殘忍了?若然希望活動來年可以得到改善,大可用其他平靜的方法。當然這不是「七連檔」個別問題,一直以來大家對各大學的動漫活動抱過高的期望,其實不少幹事接手時,可能是人生第一次辦大型活動,只是秋祭這個名沿用下去吧。希望「七連檔」和喜歡問責的各位,能好好考慮一下主辦單位的能力。

(3) 文章用字過份誇張
我不知為何這篇文章我第一眼看時,我想起超級快訊網主那些文章。 (PS: 不清楚的可到香港網絡大典搜尋「網主」) 可能小狼兄這次過份激動,沒有考慮過文章帶給別人的感受。只要冷靜地想下想,這次的文章真的將一件事情過份誇張化,甚麼「欺詐」「荒謬」「一窩粥裏的一粒老鼠屎」等字眼,實在過度誇大事件,感覺真的很像網主當年認為沒有 OP 是世界末日般,很難得到人去支持。事實就是事實,我相信看這篇文章都懂得去把事實抽出來,我不認為將事件牽上「城大學生的誠信和操守」就會令人改變對這件事的看法——大會安排失當,完全不代表城大學生誠信有問題。這點重溫網主當年如何代表全港動漫迷到處大造文章,可作一作借鏡,希望以後有同類事件,不要再走火入魔。

===========

這次發言是看到有人提及下次收集簽名反對「七連檔」的成員,
不知大家是否知道 RG2 將會有更大的敵人,
是某個與同人、甚至動漫完全無關的組織,
當那個組織令 RG2 出現最壞的情況時,
我相信需要人發起簽名來使那組織消失。

但若然同人界本身收集簽名互相指責,
那麼收集簽名整件事會變得很困難了。
作者: Mokonamon    時間: 2008-10-13 11:59 PM

大家好, 在下是同人空港的其中一位負責人,
由於大家在討論時的語氣開始帶有火藥味. 俺想在這裡再鄭重提醒各位一次, 請大家保持理性的討論, 這也是我們創壇的宗旨. 若可能的話, 我們都不想刪帖或是鎖戶口. 但若是這樣的情況繼續的話, 我們都愛莫能助.
多謝各位會員合作
以上
同人空港處理運天兒
莫三毛
作者: ☆翼☆    時間: 2008-10-14 12:02 AM

花生友蒲頭+1  XDD

我就講一講對這事件的感想吧:
我在秋祭有擺檔的,雖然我跟小狼有認識,但我不是小狼檔的一方
初時Day 1我的檔在小狼檔的對面,目擊到小狼被趕的情況,但是當時不知發生甚麼事,而且有很寬的通道,聽不到講乜…(當時我在佈置檔攤中)

秋祭過後,我才知道有這回事(正確來說不是欺詐,而是一場越鬧越大的誤會)
當我看了事件的經過和大家一輪激烈的討論後
小弟在感覺上…正反雙方越來越不理智了,見到這個情況,只能說出:「唉…」一聲嘆氣…
坐在觀眾席的我唯一能做的是…願上帝(或老天爺)希望和平地盡快平息事件吧= ="

正如Diki君所說,RG2還有一個大問題需要我們同人組織去解決喔~

PS:如果有得罪之處,小弟在此致歉,此貼目的只是我以客觀、中立、理性地回應這事件的感想
讓我們的同人組織謹記參加秋祭活動的注意事項,避免有不必要的誤會發生。


[ 本帖最後由 ☆翼☆ 於 2008-10-14 12:12 AM 編輯 ]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4 01:43 AM

花生友蒲頭+2

想問k島人士:你沒話說啦?我還等著看連載啊!
作者: brightsky    時間: 2008-10-14 11:18 AM

e?~點解我玩同人咁多年,我都唔知小狼咁勁既?
原來佢係代表hk同人界架?咁我係咪認識佢太少呀?
到時簽名會去簽個名係咪就唔洗俾人鬧架啦?
係既話咁我都去簽返個啦~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4 11:59 AM

san4>>
OK,我體諒你只讀到中五,中文得E,唔怪你唔明。
換一換你看↓
「乞人憎的事仍然是乞人憎」
是怎麼會構成人身攻擊?
據小弟所知
此句俗語是指有一些不好的東西仍然是不好的東西。
同理,既然連甲方的指名道姓直指別人是「老鼠屎」也不是人身攻擊
為什麼乙方的一句范指情況的「乞人憎的事仍然是乞人憎」卻是?

工會?不要玩啦,又要小狼二世還是委員會二世?
一個委員會已經夠煩了
沒有一個人可以代表整個同人界,所以小狼和委員會才會令整個同人界困擾。

MOKONAMON、易博、晴空>>閱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4 12:53 PM

san4:

我都唔明你睇咩的.
小狼佢地一開始出婊人本指明道性咁罵simon欺詐,存心欺騙公眾(聽講連主辦的相都俾佢地印埋出來)
犯晒規用假學生id貼晒大字報係人地學校的民主牆找碴
呢o的就叫光明磊落?
睇前面咁多post就知道大家都認為佢根本用語不當誇大件事


原帖由 san4 於 2008-10-13 08:57 PM 發表
小弟不相信小狼一個人可以弄垮整個同人界,
小弟在一兩個場合看過小狼的行為,但卻沒有人(官方除外)阻止


前面我打左咁大段野,你都有看沒有懂
你今次問得好啊,我唔直接答你,用例子答你:

假設你見到街上面有個癲佬
佢搬左對大喇叭係條街上大聲播歌,仲一邊勁激動咁對住空氣破口大罵
好不幸咁o岩你開的鋪頭就係對住呢個癲佬
呢個時候你會上前阻止佢嗎?你敢嗎?
正常人都唔會咁做,而係會去報警
等警察捉走佢

而家你明點解你"一兩個場合看過小狼的行為,但卻沒有人(官方除外)阻止佢"未?
你仲係唔明的話我都幫你唔到

易博:
花生友
究竟你回帖回來做咩?

diki_chan:
我非常贊同你的分析
其實呢次秋祭"欺詐"事件只係導火線

如你所說,最根本的問題係該組織的言語行為成日都將o的事過份誇張化
例如前面小狼所言的"欺詐","多文君"口中話k島的同人"憎恨"同人詞

再加上佢地誇張過激的行為, 例如成日o係同人檔大聲播放自己的同人曲
大力投訴主辦沒有特別舉辦一個同人詞/小說比賽俾佢地參加
其他人阻止佢地o係檔播歌/冇舉辦同人詞/小說比賽就話人地鋒對佢地,打壓佢地
再睇下今次的婊大會本同假id的民主牆大字報

呢種行為簡直係自私又有嚴重的被害妄想
有邊個覺得呢d行為係冇問題的即管講出來
等大家認住你個名

[ 本帖最後由 kuro 於 2008-10-14 12:58 PM 編輯 ]
作者: 多文    時間: 2008-10-14 01:40 PM

動漫畫同人誌不是商業團體,在處理行政問題上毫無經驗或行政失當,現時人們抱著值得體諒的想法。

但我想指出兩點:
1.小狼所言之欺詐有具體錄音証據,証明Simon在電話中聲稱秋祭簡介會上的Simon不是負責人。只要証據不是偽造出來,那麼小狼的指摘是成立的,事件真的屬於"欺詐"。而理應清楚自己身分的Simon自己否定自己,說成是"荒謬"等等,亦不是過份誇張。(並不等如我接受他那種"激動"。我只是指他的"欺詐"、影響誠信等說法有根有據)
2.我留意到動漫畫同人誌的秋祭專區被砍掉,有關的聲音全沒。
這兩點,是有心向別人隱瞞事實,或說出非事實之情況。只用"大會安排失當"不足以解釋整件事。即使CW是謀利機構舉辦,秋祭的是大學組織舉辦,也並不可以把秋祭上述行為合理化。不論是謀利與否,上述行為都不應該發生。而且即使毫無經驗等等,亦應知道上述行為有違操守。

其實說秋祭年年換人,新手"毫無經驗",是說了很多年。不過以前秋祭曾有真的由於沒經驗而招至的失誤,並不關於心存欺騙或違反操守的問題,卻招至一些大手們牽動許多網上聲音去反秋祭。那時他們強調的東西,剛好與這次相反,那次正好影響到某些大手。
但要再把相關資料整理下去,不與小狼劃清界線說明反小狼,一定會被新來的良好島民把我歸進去他那方,正如樓上那位,在這裡不遺餘力地一邊打人一邊說是別人"被害妄想"的神人一樣。良好島民們早已習慣有數據資料等都可以說成不是。所以請樓上那位kuro,繼續吧!
作者: san4    時間: 2008-10-14 01:56 PM

XD
換小弟看一看
所以小弟沒有說
「乞人憎的事仍然是乞人憎」
是人身攻擊,
是說閣下
惜此妖道一日不除,武林從此定必多事
一句,
===
既然沒有人代表同人界,
閣下或●島(可以看到真相的真實之門?)或kuro又何以說

(補註:小狼)自己在同人之間
香港同人勢力好弱架炸, 俾你地玩多幾玩死得架啦(跪拜)
俾同人太多困擾
還同人界一片清靜?
今日亂我會場,明日定必禍及中原
小狼呢班人為禍同人界咁耐忍佢咁耐真係唔鬧唔得
要知道小狼和其委員會每次活動中會得到多少憎惡之聲,請去●島看真相
成日都擾亂同人活動
香港同人的不幸

閣下(們)又為何可以說以上的話呢?

kuro:
結果俾人打既癲佬我都見過唔少XD

要待大會阻止,那你自己的損失又該何處回來呢?

問保險
同人界有冇D咁既野?

況且
閣下說的例子,根本上就不同,

有瘋子唱歌令個人(或那街道)生意受阻,
跟有人害群之馬生事,令整個群體受害
是兩碼子的事,彌敦道有人生事,決不會影響到在大埔同業的小弟,
但奶粉事件連帶奶製品生意受影響是一定的,
明白當中分別?

對於簽名行動,
小弟指的就是這個,總比在這裡"婊"人好...

原帖由 kuro 於 2008-10-14 12:53 PM 發表
san4:

我都唔明你睇咩的.
小狼佢地一開始出婊人本指明道性咁罵simon欺詐,存心欺騙公眾(聽講連主辦的相都俾佢地印埋出來)
犯晒規用假學生id貼晒大字報係人地學校的民主牆找碴
呢o的就叫光明磊落?
睇前面咁多post就知

至少人地唔駛貼●島既真相...
而且,小弟一直都是在針對閣下的論點,
對小狼的行為小弟一直都沒說過一句話
而且,雙方提出的內容,從來都沒說過任何說話,
除了小狼樓頂的那文,對於活動都沒怎麼說過,
結果
都是一句,
你對於秋祭一事你又知道甚麼?

活動辦得不好,被人罵是應該的,但不是無理,
但理呢?小狼一等人固然有錯,但更甚者,
是以小狼一直的行為去評論這件事,
用●島的一直的言行來評論這帖的kuro等人(唔打哂人名lunchtime就過唔打咁多)

好,開工

[ 本帖最後由 san4 於 2008-10-14 02:10 PM 編輯 ]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4 02:14 PM

san4>>
你可否先組織一下你的文章?
你引幾句我說的,又引幾句別人說的
可是又要組合在一起當成是我發表

睇到一舊舊
可否簡潔一點?
原諒我要skip中五e級中文的混亂文章....

引例子不是不行
不過扯到九丈遠只會令人不知你想表達什麼
期待你下次把地心學說也拿出來當同人界引例

[ 本帖最後由 suzakuinzero 於 2008-10-14 02:17 PM 編輯 ]
作者: 卓翹LOOOOS    時間: 2008-10-14 03:54 PM

越去"婊"小狼,小狼就越多人識,
d人個個掛住去"了解"小狼有幾衰,
咁結果比機會小狼"表演",
甚至有機比佢洗底,反過黎又出書婊翻你地,

婊小狼d人,間接推波助瀾幫左小狼一把,
結果就因為@島特性,
最後婊狼d人比人當小白之後就慢慢冇人記得喇,
假設小狼有日成名真係要多謝@島呀.
不過唔會咁都比我估中掛.

啊...唔好介意,我食花生飽飽地出黎"嘔o下氣"o即. <-----維園預言叔叔.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4 04:45 PM

kuro:
還用問?就是看故事看到中間,便沒有下文了。身為讀者,第一個反應就是向作者催稿呀。

大家:
我發現在討論關於人身攻擊的話題裡,有一點大家似乎沒有指出的。那就是什麼叫就全文脈絡分析,什麼叫斷章取義。什麼構成人身攻擊,似乎是關乎說話內容裡,所包含的意思;而非說話的內容裡所用到的字眼。
若果連這一點也不明白的話,再討論有沒有人身攻擊只是灌水行為。沒質素的貼子不好看,沒質素的罵戰更是沒看頭。請努力維持質素高的好戲啊~~~
作者: brightsky    時間: 2008-10-14 06:16 PM

>>SAN4
唔知點解我又睇得明你講咩架呢?~
可能因為我連中五程度都無啦~

不過面有D野我唔係好明~
點解明明係小狼一個人搞出黎既野~但上面卻要用小狼"佢地"
唔通小狼係眾數?!!定係"小狼"其實係個組織名??
我諗委員會頂多係應該俾人話竟然睇唔住小狼一個吧?
做乜要將小狼一個人既事推落成個委員會度?
據我所知小狼並唔係呢個會既負責人,因為我同負責人見過面!!

[ 本帖最後由 brightsky 於 2008-10-14 06:17 PM 編輯 ]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4 06:34 PM

原帖由 suzakuinzero 於 2008-10-14 11:59 AM 發表
san4>>
沒有一個人可以代表整個同人界,所以小狼和委員會才會令整個同人界困擾。

呢句真係好正呀
點解無人可以代表整個同人界
又有人知道、並且肯定整個同人界困擾?你肯定到,即係你代表到整個同人界發言。但係你話無人代表到整個同人界喎。
即係,你肯定唔到?不過你照講?係咪咁既意思呀?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14 07:03 PM

根據保育小白及●島島民條約中,小狠群擊會以將打擊小狠本人及其身邊有關聯的人為會任,肅清對小白及●島島民有害的小狠及其身邊有關聯的人,包括新興組織"七連黨"。由於小狠擁有單性繁殖及與他人同化的技能(即小狠可以係一個人,亦可以係其他人,甚至唔只一個人,身邊總有一個小狠係左近),如要分別小狠,看其言行舉止即知,所以就四版的留言中,明顯地除了小白及●島島民外皆為小狠。所以,為了保育小白及●島島民,我們要每天來這灌灌水,好好滋養這些美麗又可愛的小白及●島島民。
作者: san4    時間: 2008-10-14 07:50 PM

suzakuinzero:

不好意思...
小弟得中五...
不過小弟明確指出了
原帖由 san4 於 2008-10-14 01:56 PM 發表
閣下(們)又為何可以說以上的話呢?

並不是指閣下一人
文初的"閣下"就原諒小弟打錯字
===
例子問題來不及修改...
修改一下重新發問

閣下在旺角賣奶茶的,有個瘋子在 貴店街上唱歌,影響到 貴店的生意
會不會影響到在大埔賣奶茶的小弟呢?
但是...如果奶廠出事...不論在旺角還是在大埔都會有影響

要是不明白,學歷中五的小弟再解釋

===
卓翹LOOOOS:
襄王有夢神女無心...?

===
易博:
所以小弟提升一下文字質素XD
另...
都說●島是世界的真理了啊
===
火豬豬:
鄉事委員會公告!?
===
多文:
這或許是秋祭的特點?
每年出錯...每年都是新人...
老實說...當是社會經驗也好...
有錯的話...要的是

那人是新人,錯了也不足為奇

的老板口吻?
===
brightsky:
學歷不應代表一切...更不應代表優劣
另...
這種情況叫愛屋及烏?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4 08:53 PM

原來●島是世界的真理=口=
怪不得......

可是...(小聲)這裡不是●島啊...真的沒問題嗎?
作者: 卓翹LOOOOS    時間: 2008-10-14 09:09 PM

左右兩派有理無理,
公事私怨撈埋一碟.

今次個貼開始有d混戰feel....
爬文爬得好辛苦呀....
喂...你地響度嘈對個同人圈都冇幫助架喎....
一人少句啦..
定係你地根本中意嘈?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14 09:33 PM

原帖由 卓翹LOOOOS 於 2008-10-14 09:09 PM 發表
左右兩派有理無理,
公事私怨撈埋一碟.

今次個貼開始有d混戰feel....
爬文爬得好辛苦呀....
喂...你地響度嘈對個同人圈都冇幫助架喎....
一人少句啦..
定係你地根本中意嘈?



哎呀呀~~~俾你發現左TIM~~~~人家就是喜歡~~~~
作者: san4    時間: 2008-10-14 09:36 PM

我們都是口嫌體正直的(別打臉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14 09:38 PM

原帖由 san4 於 2008-10-14 07:50 PM 發表
suzakuinzero:

不好意思...
小弟得中五...
不過小弟明確指出了

並不是指閣下一人
文初的"閣下"就原諒小弟打錯字
===
例子問題來不及修改...
修改一下重新發問

閣下在旺角賣奶茶的,有個瘋子在 貴店街上唱歌,影響到



不是鄉事委員會公告啦~~是七●黨代小●群擊會出公告~
(天音:明顯係度攪事~如有不便,敬請原諒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4 11:22 PM

原帖由 卓翹LOOOOS 於 2008-10-14 09:09 PM 發表
左右兩派有理無理,
公事私怨撈埋一碟.

今次個貼開始有d混戰feel....
爬文爬得好辛苦呀....
喂...你地響度嘈對個同人圈都冇幫助架喎....
一人少句啦..
定係你地根本中意嘈?

小弟明人不做暗事,我光明正大地推波助瀾,好讓戲可以做下去,我可以繼續吃花生的。我做事光明磊落,說推波助瀾就真的推波助瀾。即使你說我動機不良,我做什麼也事無不可對人言,是光明磊落的。這份光明磊落,不會因為我做事的內容而改變。
因為光明磊落是我做事的手法,而不是我正在做什麼事。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14 11:57 PM

最近有謠傳~指有大手介入市場,收購市面上所有花生,做成一班花生客失去依靠!
有見及此~"七連黨"已經係黑市市場收購所有花生,有意者請出價!
作者: Ice    時間: 2008-10-15 12:09 AM

原帖由 火豬豬 於 2008-10-14 09:38 PM 發表



不是鄉事委員會公告啦~~是七●黨代小●群擊會出公告~
(天音:明顯係度攪事~如有不便,敬請原諒


這位黨主席你好
希望你明白,
你並無任何立場去代本會發言和行動,
因為小●群擊會,
由會長到會員,
都係得我一個
只有本人能代表整個群擊會!!
如若你再製造不實的流言發放假消息
本會有權去群擊你,
不是小狠的群擊,
而是大狠地群擊!!!!!!!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15 12:26 AM

致小●群擊會會長至會員~

你唔係口口聲聲帶我脫苦海咩~所以人家才幫你代言啦~
人家已經是你的人,你要賴帳嗎?咱們肚子裡的......怎麼辦?
你狠心打擊我個肚咩~
作者: san4    時間: 2008-10-15 12:29 AM

小●群擊會=秘密結社?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5 02:31 AM

若是秘密結社,不會如此招搖吧
可能想在這裡踢人入會也說不定
作者: kuro    時間: 2008-10-15 09:34 AM

san4:

真係可憐
我同你講有癲佬係條街唱歌會影響人,癲佬次次出現,點知佢邊次佢會o係自己檔前出現影響到自己?
另,而家o的癲佬大字報都貼埋都已經影響到所有人啦,你到而家都仲係要扮睇唔到牙?
呢o的你就避開唔講,走去講咩毒奶咩保險
真係九唔搭八

人呢,學歷低唔緊要(雖然我都唔明你做咩發個言都要宣傳自己學歷有幾低)
唔識咬文嚼字都要頭腦清醒
不過睇來你o的腦細胞已經死得七七八八啦
講野毫無邏輯可言
不過有一點要多謝你的,就係原來你都認同o係會場大聲罵人大聲播歌果o的係癲佬來
唉,祝你早日康復啦

卓翹LOOOOS:
小狼早就成左名啦你唔知咩?
下次同人活動你不妨是但搵檔問下人地知唔知小狼係咩人

混戰feel呢一回點我都好認同
你睇下,行開一陣班癲左的狒狒就開始派對啦
雖然又係九唔搭八唔知講咩,不過睇來佢地好high

狒狒:
你地o的菌真係好惡
被你地惹到,變到好似san4咁點算?
繼續派對啦~我都係行埋一二邊食花生安全o的
再見啦~雖然唔知有冇用,不過都祝你早日康復啦

不過真係唔好鎖帖呀版主,最好就永久置頂啦
癲左的狒狒開派對的場面真係唔多
留個紀錄睇下呢度o的人水準幾低都好
作者: 其中    時間: 2008-10-15 10:20 AM

既然整個主題都沒有人叫「狒狒」,那麼我就理性客觀地推測樓上的回覆的意思。

跟據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狒狒」的解釋如下:
動物名。哺乳綱靈長目猴屬。體長三尺許,口吻突出,頭側及頸有長毛密生,凶暴多力。或稱為「費費」、「土塿」、「狗頭狒」。


嗯。雖然我不知道樓上所提及「狒狒」是指何人、何物、何生命體、何死物,
但看來這是帶有很強烈侮辱性的比喻哩……

版主版主,你千萬不要刪除主題,還要按樓上的大大指示永久置頂,我建議最好置頂一百萬年,
讓外間的人看看以上一段「給狒狒的話」。
我認為這段「給狒狒的話」,力量足以能夠令達爾文復活的唷!
(提外話:將這段話記錄,再寄往平機會投訴也可以嗎?)

不過,以上純粹是我的個人推測,有冒犯請多多包涵。
樓上大大一向以來的回覆句句有力,鑿鑿有據,字字鏗鏘,我深信他不會刻意侮辱別人的,
以大大的聰明才智,你的心中話我又怎會猜得中?

「解鈴還須繫鈴人」,看來內容真正意思只有樓上的大大才知道了,
很可惜,樓上大大已說再見,相信已再沒有人可解答這個「謎」了。

唉……算吧……
一星期以來辛苦大家了,以後大家都是「自求多『狒』」吧。

[ 本帖最後由 其中 於 2008-10-15 10:24 AM 編輯 ]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15 11:36 AM

喔~要走了嗎?
那麼~保育行動失敗了呢~唉~
作者: brightsky    時間: 2008-10-15 11:36 AM

原帖由 火豬豬 於 2008-10-14 07:03 PM 發表
根據保育小白及●島島民條約中,小狠群擊會以將打擊小狠本人及其身邊有關聯的人為會任,肅清對小白及●島島民有害的小狠及其身邊有關聯的人,包括新興組織"七連黨"。由於小狠擁有單性繁殖及與他人同化的技能(即小狠可以係一


照咁講!小狼可能係一種潮流文化!!
只要追住呢種潮流文化既人都會被害?!

>>san4
可能呢度只有果d應為你講野毫無邏輯可言既人睇唔明你既文~
呢度其他人明明好多都有大學畢業(包括我呢個學歷低)但係都明~
都唔知頭腦唔清醒既係邊個....不過照罵你果個人所言~
應該係所有睇得明你講咩既人都頭腦唔清醒呢~
如此類推,呢個世界應該只有佢地係正常架!!(驚愕!!)
作者: 烙澄    時間: 2008-10-15 11:38 AM

個人修為真的可以在用字看出來
令我大開眼界了
支持樓主等人要附上名字嗎
在下本名 李蔚旻 要找我可用論壇中的短消息

耐心恭候諸位

[ 本帖最後由 烙澄 於 2008-10-15 11:39 AM 編輯 ]
作者: suzakuinzero    時間: 2008-10-15 12:21 PM

我現在只希望版主看得明白這句
「本po永久置頂希望」

成班得小學生程度
好似土人咁圍住火堆唱歌咁...

樓上你有無病?
你不如scan埋張身份證上來?
咁我叫黃小明啦,好無?

[ 本帖最後由 suzakuinzero 於 2008-10-15 12:33 PM 編輯 ]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5 01:02 PM

san4:
我睇左你既帖幾次,我都睇唔到有咩難明之處。
究竟係說你無邏輯的人自己思考不清析?還是根本他腦袋裡太多固有觀念,接受不了與那些固有觀念相左的意見?
縱觀他的帖子,強詞奪理、不理事實的言論不勝枚舉。就這一點來看,似乎是前者。
第三個可能性是,他本身的語文水平參差,導致他難以明白你的帖子吧。

suzakuinzero:
吹水的帖子就是這樣。
有必要大驚小怪嗎?若果對網絡文化感到陌生的話,可以上知日部屋看看。
作者: 卓翹LOOOOS    時間: 2008-10-15 01:23 PM

呃...好混亂呀.....完全冇機會打圓場....算...

>>>>kuro
你唔好走過黎"答"我膊頭啦..... (sor...令你誤會tim)
其實我係冷靜的"同人狒狒"黎架,我都有菌架,
你再同我地癲就比人當埋做狒狒架喇,知冇?
(o即台灣d朋友可能已經私下講:這兩班人真麻煩,成班狒狒一樣.....)


o即係你明唔明,lee度 / lee個post 冇人同你認真架...
你一認真..你就衰過狒狒架喇...
(o下....你....唔係認真左下化....)

[ 本帖最後由 卓翹LOOOOS 於 2008-10-15 01:30 PM 編輯 ]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5 01:29 PM

LOOOOOS:
其實kuro都講得幾啱
成班狒狒一齊搞營火會,圍住個火圈唱歌咪幾貼切?

只不過,係個火點都走唔出狒狒圈外,又驚會俾狒狒d菌惹到,係度龜縮姐
果然係小@群擊會XDDDDDDDD
作者: san4    時間: 2008-10-15 01:35 PM

kuro:
對於在人身攻擊+已離去的閣下,
本來不回也可以...

但小弟口嫌體正直

===
閣下理解不能
小弟便打一次吧...總不能說人家腦細胞已經死得七七八八、說人家是狒狒的,
大家都是同人界(賣奶茶)的人,閣下在旺角小弟在大埔(大家的客源,地域不同)
他會影響到閣下,但一定不會同時影響到小弟,
所以不能說會影響香港同人界,他只是影響到你們,他燒到我們頭上,我們自有方法,
真正影響同人界(奶製品)的,一定是整個同人界都有事,不會只有你們


至於保險問題,這根本不是一個例子,
小弟是問,
店子有瘋子生事,
閣下躲在一角也可以問保險賠償
但同人的攤有事時,
只懂躲在一角,閣下有甚麼保償?同人界有警可以報嗎?

如果這也不明白,我也沒有辦法

原帖由 kuro 於 2008-10-15 09:34 AM 發表
唔識咬文嚼字都要頭腦清醒

小弟原句奉還
另外,小弟從來沒說過小狼等人用假學生ID沒問題
小弟認同的是他的論點而不是他的行動
但人家對於不滿會作出反抗,
而閣下卻...
===
suzakuinzero:
認同...
自知理虧便人身攻擊
說人家是小學生,土人,狒狒

那麼...不像小學生或土人是怎樣的?
每年推說新莊上任?
起底?還是糾眾?
===
易博,brightsky:
請包容一下,頭腦不清醒,小學生,土人甚至腦細胞已經死得七七八八、狒狒,
都有發言權利的
這才是言論自由的網路世界

[ 本帖最後由 san4 於 2008-10-15 01:46 PM 編輯 ]
作者: 火豬豬    時間: 2008-10-15 01:44 PM

我地保育行動尚可繼續~一狒死就一狒鳴~

哎呀~呢次又講下題外話(擺明吹水POST)
大家唔好滾攪到屋主同小@...後者真有其人而不知是否尚在同人界呢~
要知道有部份人士有被害妄想症,提到咩就針咩~
作者: brightsky    時間: 2008-10-15 02:06 PM

haaa~對了~容我也說個提外話~
聽說@島的某些人連人家cosplayer有什麼看不順眼也要罵~
人家年紀大一點玩cos又要罵~
樣子生得不好看玩cos都要罵~
所以完全同意樓上的說法→"要知道有部份人士有被害妄想症,提到咩就針咩~"
真係要用返人地果句"惜此妖道一日不除,武林從此定必多事。"呀~呀~呀~呀~呀~呀~(回音)
作者: 易博    時間: 2008-10-15 02:40 PM

san4:
1.你說得對
現在的確是店子有瘋子生事XDDDD
不過好好玩的說

2.麥凱恩也是自知理虧便人身攻擊奧巴馬,這是種常用手法沒差啦。這不是說這種行為可以正當化,只是說若大家也認為這是種卑鄙行為的話,其實上至選總統的人也做著這種卑鄙過卑鄙月餅的事。

3.沒錯我們應該包容一下思考不清析的人的。不過得HEE人處且HEE人嘛。

[ 本帖最後由 易博 於 2008-10-15 02:46 PM 編輯 ]
作者: 貪吃老鼠    時間: 2008-10-15 03:39 PM


這些小蟲……不要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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